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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股权转让价计算下来,则是每股约元,转让价低于净资产1元之多。
对这个问题,科龙原大股东代表刘知行的回应是: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问题,要从国家产权改革大局着眼。科龙要加快发展,必须打破现有体制格局,规范企业治理结构。作为顺德政府创办的国内著名家电企业,科龙是政府通过容声集团投资建立起来的,这种政府主导的方式已经不符合国家产权改革的潮流了,所以政府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只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这次减持,只是顺德市自1993年开始的产权改革的延续罢了!
在改制方面,刘知行说得比较多,强调这是历史的必然。科龙经过十几年的长期高速发展,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但由于是顺德政府创办的乡镇企业,长期以政府投资为主体,这样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融合在一起,与国际化、市场化的潮流不相适应。自从2001年年初,容桂镇政府将持有的格兰仕12%的股权转让给企业后,顺德市各相关镇的政府又先后将美的、万家乐等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出让给企业,只剩下科龙,是镇里最后一家未与政府完全脱钩的企业。美的高管层持股的产权制度改革就颇让科龙人羡慕,而美的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也被外界评价为应归功于产权制度改革。所以,科龙股权转让是大势所趋。格林柯尔的入主,正是为科龙的产权制度改革铺平了道路,也将为科龙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为其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那么,顺德政府作为大股东管理科龙的办法有什么弊端呢?科龙代表徐铁峰回答说,政府管理者不在企业第一线,身为企业管理者却对企业情况不熟悉,决策上有困难;另外,旧有的体制、办事程序太过烦琐,带来了低效率的负面影响。
有记者还是抓住核心问题不放:科龙电器这次法人股转让的价格,算下来比净资产“缩水”超过34%,既然是减持,凭科龙电器这样的优质资产,待价而沽肯定可以卖个好价钱。为什么要这么“贱卖”呢?
格林柯尔的五个谜(2)
刘知行认为记者的看法是有偏颇的。他认为价格是相对的,并不是衡量此次股权转让唯一的决定因素,还要考虑到新的大股东是不是能促进科龙未来的发展、股权转让后科龙对当地的税收、就业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的贡献等等。作为科龙原大股东和所在地的政府,诸多因素都要考虑在内①。
另外,关于科龙电器的股份转让合同,容声集团与格林柯尔虽然是10月29日一晚上在顺德市签订的,但有关谈判却持续了半年多,三方经过长达1年多的接触才定下来,并不匆忙。容桂镇作出转让股权的决定是极为慎重的。科龙的股权转让并没有贱卖。他还透露说,容桂镇目前仍持有的的科龙股份今后还将继续向有兴趣的企业转让,但什么时候转让、转让给谁?到时候再说。
新股东格林柯尔代表刘从梦对刘知行的说法也表示赞同。有记者还问到,香港H股科龙股价只有元,为何格林柯尔不收购H股?刘从梦的回答是,格林柯尔原本就考虑通过法人股股权买卖控股科龙,并没有将H股考虑在内。
验 证:
按当时的公开资料,顾氏的资金来源是完全可以解释通的:2001年6月,顾雏军通过减持在香港上市的格林柯尔科技的股票套现亿港元。同年,格林柯尔科技以亿元人民币向位于天津的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购入制冷剂。2001年底,顾雏军还获得了格林柯尔科技分派的股息8000万。由此,2001年顾雏军一共从格林柯尔科技获得了约亿元现金,恰好与科龙公布的亿的收购价相符。
2001年12月,“格林柯尔”提名的董事人选顺利进入董事会,顾雏军当选为董事长,开始执掌“科龙电器”。到2002年3月,科龙爆出新闻:由于科龙电器的原控股股东容声集团欠有上市公司巨额债务,因此将其所持有的科龙电器亿股股份转让给柯林柯尔持有,转让价格为每股元人民币,格林柯尔将此笔转让价款由原来的亿元变更为亿元①。而格林柯尔与科龙之间的股权转让却是在2002年4月18日才完成的,这正如郎咸平质疑的顾雏军“反客为主”:在股权转让完成前进入目标公司的做法。
只是,提前进入目标公司的做法由来已久,作为商人,顾雏军及其格林柯尔为自身的利益的行为也属商业本性。就如周其仁后来在回应郎咸平时所说:“对格林柯尔的指控,是说它通常先进入被收购公司,当上董事长,掌控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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