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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时候学贫嘴了?快好好吃你的饭,吃完饭就去读书!”
“让看也是你,让吃也是你……唉!”叶晓龙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说实话的下场吗?
正在想,电视里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请问,您这次光临本市,和林茂庆被杀一事有关么?”
“这不是老爸么?”看着电视上出现的熟悉面孔,叶晓龙放下饭碗,仔细去听。不光因为是老爸采访,他也对林茂庆被杀一事略知一二,因为那天正是酷似朱灵灵的女生被绑架的日子,可他还不能将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去。
林茂庆的爷爷,是林老太爷的亲弟弟,早年就分得一部分家产自立门户,建立了林氏重工。不过俗话说得好,“藕断丝连”,他们兄弟之间还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从林正维接管斯派克集团后,许多林氏子孙就转而投靠林茂庆,做出一副唯他马首是瞻的样子。可这林茂庆本人太不争气,父母早丧,在爷爷的溺爱下长大,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就一窍不通的花花公子,要不是另有能人暗中支撑,早就把家产败光了。就在一周前,林茂庆在郊区一幢别墅中被人残忍杀害。报纸上只用“现场惨不忍睹”来形容,但据前去现场采访的叶爸爸说,整个房子四周散落着几十具尸体,远隔几百米就能闻到血腥味,许多年轻的女警察看过现场后都吐了。一众全副武装的保镖悉数丧命于冷兵器之下,而且伤口并非是一般利刃或钝器造成的,而像被野兽的爪子撕扯的。林茂庆本人则被施以凌迟似的,浑身被割得血肉模糊,最后还被绳子之类的东西勒成两断。房间内也被破坏得凌乱不堪,但痕迹同样古怪,似乎是野兽闯入造成的。但是,现场似乎被有专业知识的人刻意清理过了,并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没发现野兽的脚印。
叶晓龙曾经和朱雀讨论过这件事,他的想法是妖怪作案,不然上哪去找能将冷兵器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可朱雀却说不急着下结论,因为现在到处都有异能特警执勤,妖怪才不会无缘无故犯这种案,暴露自己的存在。旦凡生活于都市的妖怪,都有精明过人的智慧,一方面享受着人类创造的文明,一方面谨慎地保守着自己身份的秘密。他们如果想要财富,无论偷、骗、抢,再怎么也不用杀人;而想杀人,就要做得天衣无缝,看起来像人类谋杀案;而要吃人,就不会留下骨头渣;反正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干这种惨状惊天动地、却没有直接利益的傻事。否则,这不等于对人类宣告自己的存在么?叶晓龙一想也是,就只能继续让这疑案疑下去了。
由于警方的调查进展缓慢,这几天这件血案已经逐渐凉了下去,没想到林正维的出现,再度勾出了这件事,而且是叶晓龙的爸爸在采访时问的。
镜头一转,拍到林正维。只见他身着一身做工考究的青色绣金大衣,黑色滚边上用金线绣出接连不断的龙形纹饰。他是个身材健壮,而且很有风度的男士,那张棱角分明、焕发着成熟气息的脸对女性很有杀伤力。那张脸,叶晓龙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不过记忆沉睡在大脑的某个深处,死活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的。
林正维一开口,那播音员一般、富有磁性的深沉声音也会让许多原本没看画面的人回头:“我只是向往以前闲云野鹤的生活,到这里散散心,因为这里是曾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至于林茂庆被杀一案,我想这是警方的工作范围,应该与我无关。不过说句公道话,对于他的品行,我也有所耳闻。我想,或许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也不过分吧?”他的声音像一块石头,突然在叶晓龙心中激起千层浪:“这声音……原来是他!!!”
如果留成络腮胡子,再把头发扎成马尾,这形象叶晓龙就再熟悉不过了!林正维,就是那天从变异魔兽手中救下叶晓龙的人!他说过有缘就会再见,可惜一直没问扎尔,他到底是谁。他为什么会在公开场合露面呢?而且,为什么有着那样显赫的身份?一个个谜团在叶晓龙脑海中诞生。
“好了,我们只是到这里来休闲度假的,不愉快的事就说到这里吧!下一位!”电视里,一位有着咄咄逼人的英气的女子从林正维身后闪了出来,抢过镜头,打断了林正维的话。
“哦,好的。”林正维不仅不恼,还笑了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位是我的秘书,佘艳佘小姐。”
佘小姐马上做出动人的笑容:“刚才失礼了!”只见她带着银色墨镜、身着火红皮衣、足蹬朱红皮靴,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浑身透着咄咄逼人的凌厉,还有精明过人的睿智。
“请问,您和佘小姐是不是恋人关系?”下一个记者问得很直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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