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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这一番案情听下来还真是各说各有理,不过明显有几处疑点并未解决——若是欢喜儿用刀将徐呈砍死,身上、头发上、衣服上必然会溅有血迹,就算欢喜儿杀了人之后悄悄儿地洗过身子洗过头发,那么血衣呢?府里的规矩是:只要下人不跟着主子,出门若带了包袱,必须经由守门家丁打开检查,以免私卷了府内值钱的或重要的东西出去。是以欢喜儿不可能带着血衣出府去处理掉,只能在府内处理。不管他是将血衣藏了也好埋了也好甚至烧了也好,只要仔细搜查,必定会搜到残留着的蛛丝马迹,对于破案来说,任何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哪怕是一根衣服上的丝线。
再有,既然空屋里极少有人去,地面上布满了灰尘,那么就很容易留下死者与凶手的脚印,只要对比一下欢喜儿的脚印与案发现场的脚印是否相同便能够确认凶手究竟是不是欢喜儿,这个证据应该比那张纸条更为有力。
最后便是这张纸条——一个最简单的方法:笔迹鉴定。欢喜儿以前识字不多,因我见他很是伶俐好学,遂曾在逛街时给他买过几本识字练字的书,让他平日里无事时多加练习,只要找到欢喜儿练字的本子拿来同这张纸条上的笔迹一对比,便可知道这纸条究竟是徐呈写的还是欢喜儿写的了。
果然步九霄那个代理知府是个二把手,诸多疑点尚未解决便急着定案,想是欲证明自己能力之心过于迫切,反而欲速则不达。
这时听得季燕然笑道:“为兄只想知道三件事:欢喜儿杀徐呈时穿的是哪件衣服,空屋地面上是否留有足迹,徐呈是否识字。”
季燕然的疑问与我大同小异,落眼点都在衣服、脚印和字迹之上。便听岳清音答道:“空屋内只留有死者徐呈的足迹,凶手的足迹皆被用笤帚扫去;衙役们搜查了府内各处,并未发现血衣;徐呈小时候读过两年书,欢喜近来亦在习字,找来写有二人字迹的纸与那纸条对比,鉴定为纸条乃欢喜所写。”
这一番话直令我脑袋转了筋:没有发现血衣对欢喜儿有利,而字迹一致却又对他不利,至于那被扫去的足迹一时无法认定是有利还是不利——究竟这三点既别别扭扭又明明白白的线索要如何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呢?
但听得那季大官人一声轻笑,道:“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
——这,怎么可能……难道他这么快便猜到案件真相了?我甚至一点头绪都还没有……
心中一时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儿,这段时间以来我似乎有些舍本逐末了,一味地沉溺过去,却丢掉了自己最原始的东西。我已离真相越来越远,就仿佛是我将自己推离了苦海之岸,眼睁睁地堕入没有希望的漩涡,越挣扎越深陷。
而反观他季燕然……无论身边发生了怎样的巨变,始终固本守真,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做的是什么,想保有的是什么。
或许……我该向他学才是,任何事都可以改变,但信念不能变,任何物都可以失去,但是本心不能失。我的信念,是探究真相,我的本心,是自由随性。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
是时候该放下心中沉重了,继“释然”之后,我要做的当是“悠然”了吧。
掩盖·栽赃
“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步大人的用意。”季燕然似乎是故意要逗逗躲在衣柜里偷听的我,慢吞吞地来了个大喘气,直令我想冲出去狠狠地将他瞪死。
季燕然仿佛能够猜到我在衣柜里的心思似的,轻声一笑,接着道:“本案还有一个最大的疑点,就是凶手为何要将死者的脸砍得面目全非。如果只是出于恨意,完全可以去砍死者的四肢或者肚子,何必费尽力气的去砍坚硬的头骨呢?通常破坏死者面部的行为多见于情杀或者因嫉妒而引发的杀人案件,若果真欢喜儿是凶手的话,采取这样的手段来泄恨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因此只可解释为——凶手是为了掩盖什么才必须要破坏徐呈的面孔。究竟要掩盖什么呢?疤痕?表情?还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