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第3/4 页)
是比试佳丽的口才才艺。由佳丽看电视播映内容,再根据内容自由发挥作旁述,以表现其口才。表演完毕后,大会公布观众和评判的评分,前五名得分最高者是13号李珊珊,最低者为2号袁彩云,其他五名之后的佳丽,各自得分均在1%之下。
大会宣布“最受传媒欢迎”奖,得主是李珊珊。大会同时公布淘汰4位佳丽,剩下16位佳丽继续比赛。4位被淘汰的佳丽退到后台,不禁流下眼泪,匆匆离开伤心地。
在新一轮的比赛中,李珊珊大热胜出,得分最高。大会宣布“才艺小姐”奖和“最上镜小姐”奖的得主均是李珊珊。
李珊珊在准决赛夜一人囊括三个奖项,堪称奇迹,她因此而成为冠军的大热门人选。大会最后宣布12位入围总决赛的佳丽名单,又有4位被淘汰的佳丽黯然退场。
舞台上,独得三个奖项的李珊珊神采飞扬,她以亲切的笑容面对观众。
最后入围的佳丽,因为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感慨,互相含泪相拥。
李珊珊在准决赛赢取三个奖项后,正信心百倍地投入新一轮的训练和赴日本拍外景。此时,某周刊图文并茂地公开指出她曾拍露点写真,并准备在选美之后第二天向全世界发行,周刊还言之凿凿地指出,李珊珊与摄影师订有秘密合约。
周刊一出,香港满城风雨,因为“港姐”选美有规定:参选“港姐”不能跟其他人有任何合约。在不利传言下,许多观众都认为李珊珊的形象会一落千丈。这位冠军大热门人选能否登上冠军的宝座呢?周刊消息刊出之后,李珊珊正同其他佳丽赴日本豪斯登堡拍外景。她的提名人林佩佩也跟随“港姐提名人旅行团”抵达该地。
大会副统筹陈紫莲立即召见了林佩佩和李珊珊。林佩佩在答复记者提问时,一改早先承认曾替李珊珊接拍写真的口实,她只承认接过一个拍硬照的广告,并表示有意向摄影师追究照片被公开一事的责任。李珊珊对此否认得更加彻底,她甚至扬言如有人拍过,不妨刊登出来。
李珊珊报名参选“港姐”之后,其提名人林佩佩以为奇货可居,便进行了一连串策划部署,由李珊珊演出万宝路MTV,出席“新城”颁奖典礼,接拍十多个广告,签约拍写真集再去选美。其意图是,如若李珊珊进入三甲,则将写真集销毁;如果三甲不入,则以写真集出街赚钱。
林佩佩和李珊珊私下约定,所赚得的钱,林佩佩收八成。显然,李珊珊是受利用的木偶人。
法律界人士指出,李珊珊若当选“港姐”,写真集配合决赛翌日发行,“无线”无权要求写真集持有人公司作出赔偿或停止售卖,即使挂“香港小姐”大胆性感写真为名广泛销售,“无线”也无权过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无线”对李珊珊作出取舍。许多人都认为李珊珊这回与冠军无缘。
出人意料的是,“无线”选美大会方面在了解事件的全部过程之后声明:“合约无效,李珊珊可以继续参选。”
以前,“港姐”选美的外景片段是在准决赛夜播出,1996年,所拍外景改在决赛夜播出。
豪斯登堡是近年福冈新兴的旅游点,除了兴建一些旅游景点和风景优美的公园外,还建有高级酒店和高级住宅。第一组的佳丽穿着珠片舞衣在豪斯登堡的马车、塔顶等处拍摄,优美景色将佳丽们衬托得更加美丽。不过美也要付出代价的,珠片刮得她们周身幼嫩的皮肤生疼。
到支泉亭公园学茶道的佳丽,以动习静,并不好受,坐地需跪坐,稍坐片刻,双脚麻木,心性大乱,东倒西歪,索性坐地。
刚入座时,茶道师傅派给她们每人一把折扇,她们也无心把玩,每人在饮茶前获派一份甜品,茶未煮熟,甜品已吃得七零八落,尴尬不已。
佳丽们拍泳衣照最费心思,由于早前拍泳衣照时,因泳衣用料少,易走光,被记者小题大做。因此,大会决定佳丽仍以性感的三点式亮相,但为免她们走光,便强调一律加胸垫,个别胸围过大者则免加胸垫。
“港姐”决赛于6月4日在香港体育馆举行。大会舞台充满百老汇歌剧院气氛,富丽堂皇,流光溢彩。大乐队的演奏和儿童芭蕾舞团的演出,拉开大会序幕。
12位佳丽出场,逐一介绍个人的爱好和愿望。
歌唱与表演安插在四季变化中进行。
春天,阳光明媚,百花开放。男歌星演唱春天的歌曲,佳丽们身穿浅咖啡色丝质连衣裙,手撑太阳伞,悠然地游园嬉戏。夏天,阳光灿烂,热风炙人。男歌星庚澄庆以高昂、奔放的嗓音唱着《热情的沙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