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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中产阶层对许多社会问题都很关切,而新中产则对那些关乎整个社会生活品质的社会问题(如环境、社会福利等)尤其敏感,而劳工和小资产阶级则特别担心那些会直接影响到他们自身经济利益的社会问题(如房价过高、所得不均等)。而在所有社会问题当中,环境问题更可说是新中产阶层的首要关切问题。
台湾中产阶层的社会经济基本特性
依据台湾主计处在1987年所做的“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资料,来估计台湾的中产阶层,幷探讨其出身及社会经济基本特性。经本研究整合后主要发现为:“台湾省主计处”:《1987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台北,//�dgbas�gov�tw/mp�asp。
(1)以个人为分析单位而言,台湾的中产阶层约占台湾地区所有就业的1/5。以户长为分析单位而言,台湾属于中产阶层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27�4%。
(2)中产阶层(受雇的行政及主管人员,专门性、技术性及有关人员,以及监督及佐理人员)占中产阶层总数的53�3%,旧中产阶层(自营的买卖工作人员与服务工作者)占中产阶层总数的43�4%。前者的总数比后者高出10%左右。在中产阶层的社会经济特性方面,在性别方面,男性中产阶层的人数是女性中产阶层的三倍左右;在年龄方面,中产阶层者的年龄,以属于31~40岁者最多,占总数的35�9%;在教育程度方面,新中产阶层的教育程度,以大专或以上所占的比例最高,而旧中产阶层的教育程度,则以在国小或以下所占的比例最高;在报告的收入方面,以行政及主管人员的收入最高。
台湾社会经济结构的流动与转变影响(4)
(3)依据“台湾主计处”在2003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最新综合分析资料,估计“台湾社会经济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又有新的部分变化(见表4):
家庭平均收入增加0�1%:2003年上半年虽受美伊战争及SARS疫情影响,经济成长减缓;从下半年起全球经济景气复苏加速,岛内经济成长率为3�51%,家庭平均收入106�5万元,较2002年微幅增加0�1%,收入来源以薪资收入61�5万元,占57�8%(最多),其余依次为营业所得17�1万元,占16�0%,移转收入16�7万元,占15�7%,财产所得11�1万元,占10�5%。
所得差距6�07倍:2003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88�2万元,较2002年之87�6万元增加0�7%。依可支配所得按所得为18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最低20%家庭为29�6万元,增加1�4%,高低所得差距6�07倍,较2002年之6�16倍缩减0�09倍。若剔除户量因素,按家庭内每人可支配所得衡量,2003年高低所得差距倍数为2�77倍,较户数五等分位组观察,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2002年降低0�14倍。
表4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户数五等分位分年别可支配所得按户数五等分位组合计1
(最低)2345
(最高)最高所得
组为最低
所得组
之倍数1980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2331121027721619652063582655524289104�17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4816428390343874220050775739502�60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12078970392975691172491258541618532�302000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91445315172571355778556104350817486335�55平均每户人数(人)3�621�993�273�894�274�652�34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80�681�291�591�942�413�54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2462561583781747262001432443813760502�37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5642064634884429114896585378917255741�572001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68651279404524766740054101347817855506�39分配比(%)100�006�4312�0817�0423�3341�116�39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