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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反应很是迅速,谄媚道:“郎君好眼力,花样虽不是最新的,可也是实兴的,您身边这位姑娘皮肤白嫩,气质不凡,若是这位姑娘佩戴上这些首饰,那可真是不可方物的美人呐,就连宫里的娘娘也是比不上的。”
沈觅见掌柜往自己身上扯,心里不愿意,开口道:“掌柜的,你只说好不好看便罢了,这位郎君买给谁你又不知道,说错了话可是得罪人的。”见窦宪手里那支金钗很是好看,一只神鸟口含珍珠,尾翼上镶嵌着七彩宝石,珍珠下方坠着几缕金流苏,忽然想起了李仲玉绣的那只多尾神鸟。
“掌柜的,这只金钗怎么卖?”
“姑娘好眼力,这只金钗白银一千两。”
沈觅惊讶,“这么贵,那算了。”转头去看其它的。
窦宪见沈觅挑的认真,心里多了几分莫名的欢喜,“你若喜欢,买下来便是,不过是一千两而已。”
沈觅低头看着别的首饰,这么个小物件就一千两,那得挑个更小些的了,忽然听到窦宪这番话,心想他出身贵族大户还惯会讹人,自然不会把一千两银子看在眼里,头也不抬的回道:“你若喜欢买了便是,我没带那么多银子。”
窦宪一愣,自己拉她进来的,难不成还要她自己掏银子不成?正待说“我带的银子足够花的,你随便挑,”却听沈觅对掌柜的说拿另一件瞧瞧。
窦宪随着过去一看,一只白玉镯子孤零零的躺在角落里,周围是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显得那只白玉镯子越发的黯淡无光,心道乡村野姑果真没眼光。
掌柜的拿出镯子放在托盘上,“姑娘不妨看些别的,这镯子品质不如刚才看的那些。”
沈觅皮肤白净,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对着灯笼一照,效果竟然出人意料的好,白玉散发出的暖暖荧光越发衬的肤如凝脂,仔细一看,镯子里竟还有两条红丝游动。
那掌柜的卖首饰大半辈子,没曾想竟看走了眼,这等宝物居然扔在角落里,上前打着哈哈道:“姑娘好眼力,这是我银楼的镇楼之宝,名唤血丝白玉,千年难得一回见,那血丝既然欢快游走,是镯子和姑娘有缘分,这镯子售价白银五千两,少一点儿不卖。”
沈觅知道那掌柜耍奸猾,十分厌恶的摘镯子,可镯子竟然摘不下来,刚才一戴就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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