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汪士秀、商三官、于江(第2/3 页)
商三官
在过去的诸葛城,有个叫商士禹的人,他是个读书人。因为醉酒后开玩笑冒犯了当地的豪绅,那豪绅便唆使自家奴仆对他一顿乱捶,被抬回家后就死了。商士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商臣,小儿子叫商礼。还有一个女儿叫商三官,年方十六岁,原本出嫁的日子都定好了,却因为父亲的缘故未能成行。
商臣和商礼两兄弟到官府告状,过了一年都没有结果。商三官的未婚夫家派人来探望她的母亲,并请求根据实际情况,先把婚事办了,母亲准备答应下来。商三官进言说:“哪有父亲的尸体还未寒,就举行喜事的道理?他们难道没有父母吗?”未婚夫家听到这话,感到很惭愧,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没过多久,商氏兄弟的官司还是没能得到公正的判决,他们含冤而归,全家人都悲愤不已。兄弟俩商量着把父亲的尸体先留着,以此作为再次打官司的依据。商三官说:“人被杀害了却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如今的世道也就可想而知了。难道上天会专门为你们兄弟俩生出一个阎罗王一样的包拯来主持公道吗?让父亲的尸骨暴露在外,你们怎么忍心呢!”两个哥哥觉得她说得在理,于是就把父亲安葬了。
安葬完父亲后,一天夜里,商三官悄悄离家出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母亲又羞愧又懊恼,生怕未婚夫家知道这件事,也不敢告诉同宗和亲友,只是嘱咐两个儿子暗中去寻找。
差不多过了半年,一点消息都没有。恰逢那豪绅过生日,招来戏班唱戏。戏班艺人孙淳带着两个徒弟去应差。其中一个徒弟叫王成,容貌平平,但嗓音清亮,唱词清晰,大家都很赞赏他。另一个徒弟叫李玉,容貌秀丽得如同漂亮女子,有人叫他唱歌,他推辞说不熟悉,众人强行要求,他所唱的曲子一半都是些男女之间的民间歌谣,满座宾客都为他鼓掌。孙淳觉得非常羞愧,向主人解释说:“这孩子学艺时间不长,只懂得给大家斟酒。希望您不要怪罪。”于是就命他去斟酒。
李玉在席间来回侍奉,善于观察主人的心意,豪绅很喜欢他。酒席结束,客人散去,豪绅留李玉和自己同睡。李玉为豪绅整理床铺、脱鞋,殷勤周到。豪绅借着酒意说些轻佻的话挑逗他,他只是微笑。豪绅更加着迷,把所有仆人都打发走了,只留下李玉。李玉等仆人们都离开后,关上房门并插上了门闩。那些仆人到别的房间去喝酒。
过了一会儿,听到厅堂里传来格格的声响。一个仆人过去查看,只见室内一片漆黑,寂静无声。他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听到一声很响的声音,就好像悬挂着的重物突然把绳索挣断了。他急忙询问,却没有人回应。他呼喊众人一起撞开门进去,只见豪绅身首异处,李玉上吊自尽了,绳子断了掉在地上,房梁上和李玉脖子上,还残留着断绳。众人都大吃一惊,赶紧向内室通报,大家围拢过来,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众人把李玉的尸体移到庭院中,感觉他的鞋袜里好像没有脚,解开一看,原来是一双如同弯钩的白色女鞋,这才发现李玉原来是个女子,众人更加惊骇。他们叫来孙淳质问。孙淳惊恐万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说:“李玉一个月前前来投靠,做了我的徒弟,听说您要过生日,他愿意来为您祝寿,我实在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因为李玉穿着丧服,众人怀疑她是商家派来的刺客,就暂时派两个人看守着尸体。
李玉的面容如同生前一样,抚摸她的身体,还是温热柔软的。看守的两人暗自商量着要对她的尸体行不轨之事。其中一人抱着尸体翻动,刚要解开她的衣服,忽然脑袋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嘴里鲜血喷涌而出,不一会儿就死了。另一个人大惊失色,告诉了众人,众人对李玉的尸体就像对待神明一样敬畏,并且把这件事报告给了郡里。
郡里的官员传讯商臣和商礼,两人都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妹妹离家出走已经半年了。”官员让他们去辨认尸体,果然是商三官。官员觉得这件事很奇特,判决让商氏兄弟把商三官的尸体领回去安葬,并且告诫豪绅家不要再寻仇。
于江
有个叫于江的乡下村民,他的父亲在田间过夜时,被狼吃掉了。于江当时年仅十六岁,找到父亲遗留的鞋子,悲痛愤恨得几乎不想活了。夜里,等母亲睡熟后,他偷偷拿着铁槌出门,来到父亲遇害的地方躺下,希望能为父报仇。
没过多久,一只狼出现了,它小心翼翼地徘徊着,凑过来嗅于江。于江一动不动。不一会儿,狼摇着尾巴扫过于江的额头,又渐渐低下头去舔他的大腿,于江始终没有动静。接着,狼欢快地跳跃着冲到前面,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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