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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此,那他做得并不成功。这三次行动是有一些职业水准的表现,不过还是不够格。不管他们是不是职业恐怖份子,他们的训练都不够,资源也比不上我们,所以主动权迟早会落在我们手里。我们只需要知道他们在哪里就行了,毕竟我们始终都掌握著优势。”
“是啊,葛斯,而且你也的确是干掉了一些恐怖份子,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更精确情报的原因,我们必须在恐怖份子起事前就先消灭他们。”
“好吧,不过我没办法得到他们想要的情报,何况他们比我们更接近情报的来源。而且我敢说,他们一定没有把他们知道的情报全部告诉我们。”
“他们也是迫不得已的;如果全部告诉我们,那往返的传真数量就实在是太可观了。”
“好吧,三次恐怖事件的确是太多了,不过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纯属巧合,还是经过计画的,除非我们能够活捉恐怖份子来问个清楚,但克拉克的部下从没让对手留下活口,不是吗?”
“是没有,”摩瑞同意,“留活口并不是他们的任务宗旨之一。”
“那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想要更进一步的情报,就在下次出手时,千万不要赶尽杀绝,至少要留一个活口下来。”不过渥纳也知道,在实际情况下,要留活口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像生擒老虎要比杀死老虎困难一样,想要活捉随时都会不惜开枪的恐怖份子,根本就是极度困难的事。即使是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小组的干员也不例外,虽然他们以活逮犯人、将犯人送上法庭定罪为职志,但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何况虹彩部队的成员都是军人,他们根本不了解何谓法治的意义,因为海牙国际公约中对于战争的规定,毕竟比美国宪法条文要宽松多了,公约中规定不可以杀害战俘,不过在没有被活捉之前都不能算是战俘。
“你认为克拉克先生需要我们的建议吗?”渥纳问。
“嘿,他跟我们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
“他是个好人。去他的,丹,在筹画成立虹彩部队时,我就见过他了,而且我还把我们最优秀的人才提姆·努南给了他。我承认,这三次事件他都处理得很好。不过,他跟我们不是同一挂的,丹,他的思考方式完全不像个警察;如果他想要多一点的情报,就必须改变他的军人思考方式。把这些话告诉他,好吗?”
“我会的,葛斯。”摩瑞保证道。谈话结束后,他们便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去了。
“所以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史丹利问道,“射掉恐怖份子手中的枪吗?那是电影里才会有的情节,约翰。”
“韦伯就办到了,不是吗?”
“是,不过那是违反规定的,我们不能鼓励这种事情。”史丹利回答。
“别这么说,艾尔,如果我们想要获得更多的情报,就必须逮到一、两个活的恐怖份子,不是吗?”
“好,如果可能的话就留活口,不过机会是微乎其微,约翰。”
“我知道,”虹彩六号承认,“不过下次可以让他们试著考虑一下留活口的可能性好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要他们在那种情形下作出决定,似乎是强人所难。”
“我们需要情报,艾尔。”克拉克坚持。
“没错,不过前提是不能造成我方人员的伤亡。”
“生活本来就是妥协的产物。”虹彩六号说,“你想不想得到关于这些恐怖份子进一步情报呢?”
“当然,不过——”
“不过个屁;如果我们需要情报,就得想办法得到。”克拉克坚持。
“我们不是警察,约翰,活捉恐怖份子不是我们的任务。”
“那我们就要去改变它;如果有机会活捉他们的话,我们就得试试。艾尔,被荷马射中的那个人,我们原本是有机会可以活捉他的;他那时并没有直接威胁到任何人。没错他是该死,而且我们的训练又只教我们杀人,所以强士顿射杀了他——不过原本可以击中他的手脚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抓到人来问话了,搞不好他会一五一十地全部招出来,那我们就可以得到迫切想要知道的情报,不是吗?”
“没错,约翰。”史丹利承认。没有人能辩倒克拉克,这点他心知肚明。克拉克在成立虹彩部队之前,早就在中情局以强势出了名了。
“我们知道的情报还不够多,而且我也不喜欢这种不能掌握状况的感觉。我认为一定是的,有人在煽动这些恐怖份子。如果我们能查出来是谁干的,也许可以找到他的藏身地点,让当地的警方将他逮捕,再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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