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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小韩宣笑嘻嘻弯腰钻进车底寻找,没多久响起车辆轰鸣声,钢铁巨兽引来路人注目。
窗外红霞满天,照映在荒凉山脊上,已经感受不到来自大西洋的水汽,道路并不算平坦,这刚好给了悍马发挥空间。
韩父兴奋劲还没过,听着车里收音机传出的披头士摇滚乐,车窗大开着,路边风呼呼灌进车内,小男孩及耳黑发向后飘扬,拿着地图正给父亲指路,胖丁蹲坐在后排,想象自己是只会飞的猫。偶尔旁边路过其他车辆,会将手伸出窗外,大声夸赞这车这人。
后车厢里准备了足够的食物和用具,白天赶路,晚上就在车里休息,天气晴朗的夜晚还能睡在车顶,只是顶部太高,上去有些不方便。
春季里还没有蚊子,厚实被面也足够暖和,父子俩总是会捡很多柴禾,让它一直燃烧到天亮。一路上并没有遇见什么危险,车座下面的史密斯—伟森625转轮手枪可不是吃素的,哪个牧场主会没练上一手好枪法,即使是韩千山也不例外。
脱离大城市的喧嚣,公路旅行让父子二人很开心。
每天吃速食品有些腻味,幸好偶尔能碰到各种小镇,每个地方的风味美食都有所不同,打个电话和母亲报平安,而后继续上路。
第五天早上的时候还撞死了只野兔,谁知道底盘这么高它是怎么撞上去的,埋了岂不是对不起它幸幸苦苦长这么肥,装进肚子才是最好的归宿,父子俩也确实这么干了。
“爸,还有多久能到?”
韩宣抬起头问道,火堆旁树枝上,野兔金黄色外皮正往下滴油,隐隐约约已经能闻到香气。
“你还说,要不是前天你指错路,我们开到了印第安纳,现在哪会还在密歇根。”
韩父仰头喝了口水,鄙视眼神看向儿子。
“明明是你提前拐了弯,居然开了大半天才发现房子是印第安风格?”韩宣狡辩道。
胖丁从他身边站起,明明还在喝奶,依然被野兔肉吸引着往火堆走去,要不是韩宣伸手拉住它,晚上可能又要加餐了。
小胖丁经过这段时间休养胖了许多,好几天没有洗澡,毛都变成灰色,尤其是那圆圆的大脑袋,占了体积三分之一还多,配合脸上超萌表情,每时每刻都在俘虏韩宝宝的少女心。
韩父将烤兔从火堆上取下,用桶装水洗干净碗筷,将只后腿分给儿子,这些已经足够他吃了。
两人没发现,小胖丁弯弯扭扭跑进不远处草丛中,不多时又玩命跑出来。
父子二人听到撕心裂肺的猫叫声,猛然回头。
只见一只大耗子正追在它后面,小猫撒腿奔逃。
“…胖丁,你是猫啊!”
男孩欲哭无泪的声音在平原上回响。
第13章 小镇狂欢
离开纽约已经10天,明尼苏达州94号公路上,悍马车风尘仆仆前行着。
原本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不过因为开车劳累,韩父在汽车旅馆里休息了两日,幸好期间还碰到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搭顺风车帮忙开了一整天,可惜这种好事再也没有遇见过。
天色已经渐晚,韩宣在地图上发现附近有个小镇,便让父亲从岔路开了进去,独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着的累,开车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现在让韩千山扔掉这辆车去搭飞机回家他都愿意。
离蒙大拿州还有一天的路程,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休整。
沿着弯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麦接近成熟的时节,青嫩小麦已经开始发黄,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远处白色风车转动,有些破旧,那是小镇上废弃的磨场。
机械带来了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已经有人再使用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便会彻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车刚开进小镇停在路边,便有个穿着怪异的白人大汉走过在,他脸上有白色和红色的油墨痕迹,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来,一条条粗壮筋脉横在上面。
壮汉走近,将手搭在车窗边,向韩千山道:“嗨!亚洲小子,真是辆好车,你们是来参加多戈狂欢节的吗?”
“什么狂欢节?”韩父疑惑道。
壮汉意识到他们只是路过的旅人,浑然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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