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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简简略道:“不如考虑把它们送回娘家,你要是想它们,回家看看也行。”
宛云沉默片刻,轻声说:“其实自己养,并不会太麻烦。”
冯简简洁道:“很不必要。”
宛云迅速从窗外收回视线,她蹙眉,正好对上冯简的目光。
两人距离非常近,互相能看清瞳孔中的自己。她的眼睛极美带着水色,听到他的话后有些不耐烦和厌倦。冯简从未见过向来冷淡的宛云有如此失态的时刻,正诧异,她的表情却再恢复成平淡。
宛云平平地道:“好,既然不想养,就把它送走吧。”
冯简回忆宛云刚才的眼神,觉得有些陌生,有些熟悉,有些久违。
在十年前,宛云也曾这么看过自己。她好像只看他,她认真记住了他,但随后她又显然迅速地忘记他。那双眼睛里太富流光而美丽到了凉薄的程度。
那时候的宛云,就像她曾经穿着的那抹朱红晚礼服,高傲疏离,满目鲜活。抬手就肯把钻石耳钉赠送给陌生人,一举一动都带着风流,并非此刻冰冷温柔仿佛不会被任何事情触动的女人。
冯简收回目光,掂量道:“不送就算,先养着吧。留它们在家,你也不用总回娘家看望家人了。”顿了顿,“留着可以,要记得拴上狗链。”
☆、5。2
两人的婚礼眨眼便来临。
何泷特意选得黄道双吉日,宜婚嫁、破土、开财。婚礼当日的天气也极给面子,阳光折射,祥云散浮,天空瓦蓝得像擦拭最净的镜子。
半山间,冯宅内,两只雪白牧羊犬在草坪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跑,锦衣宾客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请来的弦乐乐队在哗哗哗哗哗哗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地鸣奏。
冯简背挺得笔直,站在露天的帐篷底下。身着的订制西服合衬轩昂,脚下的手工皮鞋锃亮舒适,从领带、衬衣边角到袖口的一切细节都无懈可击——价格不菲。
冯简决定自己这辈子尽量只结一次婚,不管他此刻娶得是谁。
先从零默数到一百;再以一百为基数默数到三千七十二,新娘终于自红地毯那方出现。但走红地毯又是极其无比漫长的等候过程,无论是心理还是现实的时间。
冯简不得不再把左手压在右手之上,克制自己想频频看表的冲动。
五分钟,也许是一万五千年,打扮得像孔雀般的大伯才终于将宛云的手交给他,但这不够,作为李氏长辈,大伯还要假仁假义地说些嘱咐他对宛云好的鬼话。
冯简根本没费心听。
如今他很渴,很累、很烦、很没耐心,而且烦躁闷热。今日凌晨三点就被何泷的来电惊醒,花费四个小时穿着打扮,两个小时站在门口接客。再联想到明天就要正式搬入这所别墅和“妻子”同住,冯简目前的心情是何泷也披着婚纱走来,都难伤他更多元气。
宛云自然感觉冯简握着自己的手僵硬无比,自面纱后抬起头来看他。
“又忘戴婚戒了?”冷不防地问,放低声音只让他一人听见。
冯简一愣,大拇指下意识地往自己指背按去。下一秒,他今日一直烦躁的情绪终于掺杂进了另一种感情——那就是绝望。
该死!怎么又忘记了。他明明之前还特意提醒过自己,这次随手扔到哪里——但等等,等等,好像早上的时候……
宛云轻声说:“我在开玩笑,戒指全部被收走了,待会才会再换回来。忘记了?”
冯简沉默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话:“……你还真风趣。”
宛云再望着他的表情,了然道:“你是不喜欢今天这种场合,还只是因为娶了我而意难平?”
冯简看都不看她,冷冷道:“你现在说这种话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台上的牧师依旧在宣读老一套“to love and to cherish; till death do us part〃”之类的誓言,完全没注意到眼皮子底下的新婚夫妻正在集体走神。
“婚礼至少还有两个小时,你总这么厌倦,恐怕不大礼貌,不如分散下自己的注意力在别的事上。”
冯简根本不认为她能在这方面帮助到自己,便冷笑劝她不要再添乱。
宛云静静道:“你今日还没有正式看过我一眼。”
冯简越发专注地盯着牧师,宛云也没有妥协。于是到最后,冯简先撑不住,勉强给面子瞥了宛云一眼,随即呆了呆。
早见过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