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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唯独没能再遇见他。
不知他将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离婚后一年多,我遇见了英达。在我的三次婚姻中,英达这一段总好像不可触碰。然而既要写我所经历的过往,与他共同走过的10年便无法回避。他比我大49天,我们27岁相爱,37岁分手,共同度过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光阴,从浪漫无忧的青年走到心事重重的中年。
分手时我曾经试图出一本书纪念那段旅程,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今天,当我同意了出版社的约稿,便又将那些尘封近10年的手稿找了出来。
重温以后我惊讶无比:时间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太多的往事,太多的心情,我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假如当初没有记录下来,那段婚姻在记忆中将只余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所以我庆幸我写过并留下了这些文字。
但面对这真实得让人有些“难以接受”的历史,我又犹豫了。无论初恋,还是第一次不为人知的婚姻,想来我已十分淡然。而与英达共同生活的这一段却因当时正沉浸其中,色彩显得格外浓烈。如今我们已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出太远,再没有任何重合的足迹,翻回旧的一页是否仍有必要?是否会打扰别人的生活?更何况,即使一起走过的日子,他的记忆和我的记忆又能完全一样吗?
我不知道我应该仅仅留下那些故事,淡然地叙述,筛去彼时心情,还是应该保留既然已经保留下来的一切。我不知道应该将它们留给自己看,让自己记住曾经走过那样一段路,那么温馨那么动感情,还是应该说给别人听,告诉别人现在我早已不疼了,不在乎了。
最后我决定尊重历史,将逝去的那一段复原。所以现在的有关英达的文字大部分仍是出自10年前的我之手。
当然,在我们各自度过了又一个10年后回头看,37岁还是太年轻,那时的心境极端而热烈,红太红,黑太黑。于是只有到了一切都已平静的今天再去回首那段往事,冷静地,客观地,泰然地,看到的才是它本来的面目——没有是非对错,没有其他可能,海可枯石可烂,抑或新人笑旧人哭,其实不过是一个“缘”字。
必须坦白地承认:我每一次爱都是真正的和惊心动魄的。
每一次爱都是惊心动魄的
我和英达的相爱是在1987年,那年1月他母亲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奔丧。正好剧院要排一个新戏《纵火犯》,由林兆华导演,英达任副导演算作实习,也为将来能留在剧院做准备。我在里面演一个戏份很少的黑人小女仆。演出时我给自己梳了一脑袋小辫儿,满脸满手的黑油彩和一个大而厚的嘴唇,用尖而快的怯生生的声音讲话,可笑极了。那出戏演的场次不多,在我的艺术道路上没留下什么痕迹,但它却改变了我的生活。
建组的那天,在会议室讨论剧本,大家围坐在大桌子四周,我和英达挨着。我排戏从来不带水,因为我觉得无论坐下来谈什么都先倒上一杯茶那是老年人的习惯。英达的面前放着一个保温杯,满满的香喷喷的茶水。导演正在谈剧本构想,我渴得要命又不好讲话,就在纸上写了句:“我能喝你的水吗?我没病。”他笑了一下,在下面写:“当然能。但我有,AIDS(爱滋)。”他就是这样一个机敏幽默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与他的第一次谈话都会很难忘。他的聪明,他的博学,他的狂放和不可一世,让喜欢他的人一见钟情,让讨厌他的人不能容忍。
“有什么了不起!”常常有人会这么说,“不就是英若诚的儿子嘛,不就是去过美国嘛。”我们的关系有进展是在排戏后大概两星期。有一天早晨他进排练厅直接走近我,手握成一个拳头放在我的手上,松开是一个被他的手捂热了的煮鸡蛋。我笑着把鸡蛋磕开,连蛋清儿都还是水。
“你的手根本没把它焐熟!”我大笑起来。
然后是我请他在一个叫“白桦林”的小西餐厅吃饭。
然后是我接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一定要娶你!我一定会娶你的!”
“咱们得好好谈谈。”我说。因为我发现问题有点儿严重。
“好啊!我有套单元房,在水碓子13号楼,你来吧!”他的表情特别真诚。
约好下午5点见面,差5分钟5点我就到了。刚上楼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