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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挺深的,正在潺潺往外冒血。
对,是潺潺,没错。按照这流血速度,估计现实生活中,就3分钟,他就要见上帝、真主和佛陀了。可是,这是在我写的小说里,什么都无比夸张。
“站得起来不?”我问得尽量和颜悦色。
因为我知道,他是个特别记仇的孩子。小时候,刚才围殴他的其中一人骂过他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他忍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人家。现在他暗地里练了几手,每次见那孩子就会上去用拳头教训一顿,那男孩也不服气,这么一来一回,两人见面,分外眼红,总是要斗上一斗。
云天挣扎着想自己站起来,可几次都失败了。
我叹了口气,说:“我背你吧。”
他没有看我,自己倚着墙角半坐了起来,我觉得这个姿势正好让我可以背起他来。于是我坚定地抓住他的手一拉,让他的重心往我身上靠,背了起来。
这小子,他妈,吃什么长大的?看起来,精瘦精瘦的,实际上却死死沉沉的!
小路上人烟稀少,灯火阑珊。
他在我背后扭捏了一阵子,我驮着他本就很吃力,这下更是站都站不稳,呲着牙,我说:“你再动,再动试试看!”
我也就是个色厉内荏的主,可却把他震住了!
艰难的走了一段路后,我发现他一声不吭,连大气都不喘了,这怪吓人的,不会是死了吧。
我试探地叫了一声:“喂,聂云天。”
他嗯了一下,我放下了半颗心来,不能让他睡着了,我学着美国救护队的经典方式,一面背着他走,一面不停地和他说话。我说:“聂云天,以前我之所以对你那么坏,是因为我喜欢你……”
我清楚的感觉到他抖了一下,很好,他还醒着。我接着说:“我喜欢你,想拼命引起你注意,可每次看见对你小倩比对我好,我就生气,我就嫉妒,所以我就对你和她更坏。”
我不知道,他这年纪了不了解什么是喜欢,可我得让他知道,我并不是和那些男孩子一样真的讨厌他,看不起他。我之所以做得那么出格和变态的事,原罪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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