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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次心里老记挂着冯程面前那块墓,想等他走了去看看,就撒了个谎:“吃了,楼下一屉小笼包。”
许东篱日理万机,也就赶着大早大佬们没起床,来上个坟,烧完纸磕完头,低声说了句“爸我走了”,许沐磨磨唧唧说不跟他一起走,许东篱让他小心,便起身走了。
许沐在他二姨夫墓前中规中矩的磕了三个头,默念让他保佑他儿子平平安安,然后屁股对着他二姨夫,眼巴巴的望来路。
七点四十的时候,冯程起身离开了,许沐等了十分钟,窜起来绕了一圈,在冯程哭过的墓碑前站定。
墓碑上一行铭文:故考程徽之佳城。
右下角的立碑人,独独写了个冯程。
所有的字体都是双行,一行楷书,一行小篆。
许沐的二姨夫挂着考古学家的名头,刷子也确实有两把,许沐黏着许东篱,小时候和他姨夫呆的也久,耳濡目染也认得几个铭文,小篆、金文什么的,而如今已经快忘光了。
碑顶贴了张男人的照片,年龄约莫二十三四,长的明朗帅气,笑起来十分阳光。
许沐猛然就愣住了。
生卒年清楚的写在这里,生在这天死在这天,表明这人不可能是冯程的爸爸,那就只能是…他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清早近郊,路上空旷无车。
许沐踩着车蹬一拐弯,前方的路右边出现一个人,正朝前慢跑,不是别人,就是冯程。
许沐不由嘴一抽,心想这熊孩子,半夜就爬起来抹黑跑了吧……H市虽然不大,可从市中心到这里,也得将近二十公里。
不过目睹他在墓地哭了之后,许沐就觉得,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孤寂,也很沉重,或许他正需要一场体力消耗,让自己累的无暇他顾。
许沐蹬着脚轮,本来准备打个招呼说声好巧,就绝尘而去,谁知离他不到三米的时候,脑子一抽,人还没反应过来,搓事就已经干了。
许沐突然压低上身,腿上运劲将车轮踩得风驰电掣,人带车像根离弦的箭一样窜出来,瞬间就越过了冯程,然后他一拐龙头以脚为轴,自行车急转半周停下来,发出一声急促的摩擦。
接着,他挂起春光灿烂的笑脸,右手并食中指伸直,大兵似的在额头那么一靠,对着冯程装逼的来了句:“哟!”
冯程听见后面有人在骑自行车,谁料眼一花,许沐就冒了出来。
他心情还没平复,脸色很差,更不想见人,而眼前这哥们儿显然是麻烦的代名词,一见他就糟心。冯程很不想搭理他,朝他虚虚点了下头,就准备绕开他往前跑。
许沐觉得他状态不好,反正自己今天约他还狗,打定主意索性跟着他,他在看人脸色上功力深厚,并且擅长于视而不见,就一横胳膊,笑着说:“巧啊,这下连电话都不用打了,你看方便的话,我直接跟着你去取行不?”
冯程将芦荟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养了几天,他已经失忆的将芦荟认为是自己的狗了,许沐一提,他登时一愣,心里就有些不舍。
不过不舍和夺人所爱,在他这里还是两个概念,但他现在低落的无法自拔,于是木着脸,生硬的拒绝了许沐同行的要求:“我还有事,九点你有时间吗?”
许沐瘪瘪嘴,心里就开始吐槽,哥哥好不容易想当回雷锋,你个冰块疙瘩还不领情,早晚有你后悔的时候。他一耸肩:“有。”
“西城水沙公园门口,我把狗带给你。”冯程说完,抬脚就绕过许沐。
许沐有点惆怅,这熊孩子真没礼貌,自己都还没吱声儿,他就跑了,不过他就生不出气来。
许沐同情冯程,尽管他不知道,这个悲剧因何至此,但他一定很爱那个真正躺尸的程徽,他还那么年轻,就丧了命,实在让人唏嘘。
冯程现在郁郁寡欢,一副奔向死亡的衰样,路到头接市区大道那段,鱼龙混杂治安混乱,混子最爱在这个点成群结队的压榨摊贩,他一张神挡杀神的大佬脸,很容易得罪眼睛搁脑门上的混混,许沐有点不放心,就将自行车当乌龟骑,跟在冯程后头撵。
跑了一段,冯程就是脑抽筋,也觉得许沐速度慢如蜗牛,这不由让他歪想,他是不是故意跟着自己,因为自行车轴转动的声音,一直往耳朵里钻。
他停下脚步,脑门一层薄汗,有些微喘,准备等许沐超过去,谁知许沐一刹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
接着,那厮恢复白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