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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窝。”
凌霄接过东西後,点点头。
李老板所说的那个老窝,就在小镇的溪河边,是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吊脚楼,在越战的炮火洗礼和饱经岁月风霜後,仍屹立不倒数十年,是个奇迹。
在这奇迹的背後,是金难以估算的心血。
金曾带凌霄来过这里,说出他人生中最有涵义的话:“我就像一片落叶,风往哪吹就往哪飘,好不容易落到地上,还得任人践踏。有家就有根,就算被踏烂了,被碾为碎片化成尘埃,也不会变孤魂野鬼。”
他还说:“霄,在我死後,就把我和房子一起烧了。我的家,谁也别想拿走。”
当时的凌霄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迟早会杀掉这个混蛋,至於到时候如何,全看他的心情。
金的老窝已经很残旧,楼梯踏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但里面很整洁,半点灰尘也没有,看得出来长期有人打扫。
月已高升,躺在竹椅上,倾听小河穿过吊脚楼发出的流水声,叮咚作响,是首悠然而抒情的旋律。
季子祺昏昏欲睡之时,屋外传出动静,有石头砸在窗楣。他的哈欠尚未打完,凌霄已冲出门外,但茫茫的夜色中空无一人,只有凭空多出的纸盒放在门槛前。
“怎麽回事?”季子问。
凌霄摇头,蹲下将纸盒打开,看一眼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上。
季子祺好奇地走近,问:“这是什麽东西?李老板差人送来的麽?”
凌霄没有回答,抱起纸盒进屋,然後坐在摇椅上,面无表情。季子祺看著他如死水般的眼睛,背脊发凉,他扑过去想拿纸盒,却被凌霄死扣住不放。
“别看。”凌霄的声音如磨砂般粗糙。
“到底是什麽!”季子祺尖声问,不顾他阻拦硬是掀开盒盖,然後,差点昏厥。
在同一片天空下,有著不同的黑夜。
男人的手指夹住高脚杯,漫不经心的摇晃,安然的夜色下,深邃的眼睛凭添几分悠然。他仰头喝下淡红液体,浓醇的酒气微微熏人。
有人敲门,低低唤了声:“向南哥。”
“进来。”陈向南放松自己,挺拔的身躯陷入黑色靠背椅中,问:“情况怎麽样?”
“一切顺利。”来人正是他的心腹,恭敬地报告:“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礼物送给响尾蛇。”
“反正礼物也是捡来的,就做个顺水人情。”陈向南说。
丧彪眼皮颤了下,默然无语。
根据派去越南的手下回报,他们赶到时战斗已结束,但场面惨烈得不堪入目,现场除了尸体之外只剩受重伤花豹。而这个仅凭一己之力剿灭整个军团的人,身中多枪却仍未断气。
如此强大到恐怖的杀手,在陈向南的眼里,也仅仅只是礼物而已。更因为他的一句话,而终结掉传奇一生。
“向南哥,接下来要怎麽做?”
“和之前一样,盯紧他们就行。”陈向南说。
“是。”丧彪领命而去。
陈向南仰头饮尽杯中酒,打开抽屉,将某人的档案资料随手扔进垃圾桶。
花豹是独居动物,领地范围可达四十平方公里,相等於十个故宫的面积总合。若有其他动物企图侵犯领地,必定会遭到猛烈的袭击。它生性残暴,必要时,会将自己幼崽作为食物吞噬。
而这个收养同类,并且舍己为人的蠢材,根本不配与它相提并论。
花豹?笑话!
这是他第二次看到如此壮观的画面。年代久远的吊脚楼,逐渐被火舌吞噬,最後轰然倒塌。木材落进溪河里,随著水流漂浮波动,从高处望下去,火焰正在水面燃烧,仿佛要将河水也烧成赤红色。
季子祺怔怔地站著,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无论多少次,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没办法坦然面对生离死别。
“走吧。”凌霄说。
季子祺望向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轻轻颔首。
有的落叶已归根,有的落叶仍在随风飘零。是大幸,也是不幸。
从开始逃亡到现在,不过是个把月时间,一路的颠沛流离,早已孑然一身。
两人到缅甸後清点随身物品,凌霄仅剩一本书和托卡列夫手枪,季子祺随身的挎包仍在,但已被污垢染成灰色。
翻开那本皱巴巴的《禅语》,是用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写出的首卷语,有心向佛,方能渡过世间千般苦。
季子祺捧住书,细细阅读。阑珊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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