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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它们在山路上的表现比起内陆的高头大马却强得多。如果敌军选择的地点不是吾尔汉,我管他去死!哪怕是爬山路,我也要绕道去营救克洛斯。克洛斯这家伙平时不哼不哈,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可真是没得说。既然英格兰尼悍然进攻塞斯,那么我总归会与英格兰尼翻脸。克洛斯那么一闹,逼得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向我国开战,令我高兴得不得了。就冲着这一点,我也得将克洛斯救出来。可惜的是,敌人将主力集结在吾尔汉。
且不说这样一来解吾尔汉之围的难度大多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得不朝着敌军主力集结的方向闯去。虽说艺高人胆大,可是想想,吾尔汉地区敌军总兵力大概在三万以上,再加上配合主力包抄我军后路的其他部队,总兵力应该超过四万五千吧。虽然说敌人的四万五千人当中至少有一万人是溃兵,士气绝对不高。可是,以四百对四万五千,怎么说都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
就这样一路带着好奇与佩服,我终于来到了敌军阵前。
看到敌军的总指挥官,看到敌军鼎盛的军力。虽然因为挑战难度大大提高而产生了兴趣,不过,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敌军的总指挥官居然是肯洛王子!
于是,我终于明白这些天为什么对这种大手笔的策略有熟悉的感觉了。
这套技俩,肯洛王子对我的大舅子施展过。都是诱敌深入,都是以敌方舍不得放弃的目标为诱饵!
答应过大舅子要以阴谋诡计打败肯洛,可惜的是,我却反而被肯洛设计了。
上次与肯洛打交道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肯洛武功不低,头脑又出色,还总是有足够的护卫保护他,下次要找齐帮手围殴他。可是现在,我再次落于这种不利的境地。虽说这次并非孤身一人。可是与面前将近三万大军比起来,身旁的四百将士不仅仅算不上助力,反而是一种拖累。看着这个命中注定的,曾经让我吃过亏的狡猾敌人,看着那鼎盛的军容,我暗生退意。
可是凭借比精灵更佳的视力,那隐约可见的吾尔汉城廓又令我很难做出撤退的决定。
想想,克洛斯此刻正坚守着我的领地,每天都在苦苦期盼着援军的到来。况且,克洛斯迫使英格兰尼不得不首先撕毁和平条约,虽然动机未必与伊莉完全无关,可是他的所做所为毕竟深合我意。抛下这种忠诚的家臣不管,似乎太说不过去。
犹豫间,一辆豪华的马车从敌阵中笔直向我驶来。嗯,这样很好。先谈再打,正是文明人在战斗前应有的过程。对我来说,谈判的时间正好用来考虑得失。如果敌军不是派出使者而是全军攻击,我当然是率领着部队逃跑再说。如果敌军追得太急,搞不好我会一下子跑不见的。
很难想象,在战场上居然会出现一辆这么华丽的马车。因为距离的缘故,我无法判断马车的材质究竟是什么,可是马车外表上贴满的金箔,足以证明马车主人的奢侈与豪华。更何况,用来拉车的八匹骏马居然是那种血统极为纯正的阿拉伯马。那八匹骏马中随便挑出一匹,也比我的部队中任何马匹都要昂贵。那些矮小、便宜的草原马暂且不说,凯迪所骑的马可是我亲赐的!
看看用来拉马车的那八匹骏马,再回头看看凯迪的坐骑,我很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
马车近了,车厢处的玫瑰徽章跃入我的眼帘。凡是带有玫瑰的徽章都必须是国王亲自颁发。纵使从来没见过这个徽章,我也知道马车的主人与英格兰尼王室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徽章里的玫瑰极为完整,相信除了英格兰尼国王自己的徽章外,再也没有比这个徽章中更为完整的玫瑰图案了。
这会是谁的马车呢?肯洛王子倒是有资格用这样的徽章,可是他的徽章我见过,并不是这副图案。
马车驶到我的面前。当车门打开后,从马车里走出一个侍从,随后,一个相貌威严的中年人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走出马车后,那个中年人的身体里隐约散发出连我都几乎无法察觉的魔法波动。从这一现象中,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马车里有非常高明的魔法阵或者是魔法装置。二、此人的魔法造诣极高——与兰丝不相上下。
我闭上眼睛,强按住内心的杀机。
我知道他是谁!
圣东尼奥。詹姆士,英格兰尼的国师,现任国王的叔叔,英格兰尼目前唯一的魔导师——虽然他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
无论是从政治上还是从实力上,干掉圣东尼奥。詹姆士比干掉肯洛王子更能令英格兰尼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惜的是,魔导师都是深不可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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