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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道:“既然如此,我们便听听两位的公道。上人,请上座。”
江离往于公之斯的方向挪了一下,让出一个空位,对有莘说:“你坐这里吧。”有莘不破随手抓起一把椅子,放下坐落,正好处在江离和于公斛宁中间。于公斛宁见他如此无礼,又是暗怒,又是厌恶。心想你惹了靖歆,多半没好下场。
有莘在外城悠了半边,肚子早已皮贴皮,屁股一有着落,看见满桌酒菜,哪还客气,叫声“请请”,筷子也不用了,用手抓了就吃。众人听他敢和靖歆这样的人放对,本以为是个多了不起的少年英雄,哪知道全没半点风度,就像乡下来的野小子,无不侧目。
檗有阗眼睛半阖,似看非看;札蠃面色不动,心下算计;靖歆满脸春风,就像不干他事;于公之斯早已见怪不怪;只有江离,无意间微露欣赏之意。
老不死老而成精,早已看出厅中几大高手互相牵制,但一场暴风雨却随时一触即发。
第一卷 新生 第五关 惊闻天劫
天地有不完之理。
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
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
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
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
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
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
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
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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