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圣堂骑士,猎人和剑士(第2/3 页)
一帮变态级老怪物跟人动手切磋就学了个七七八八的?姑且不论他是否能像那些变态主角一样天赋异禀,过目不忘,可他也不笨,不是个白痴饭桶模样的纨绔少爷,前世好歹也是个掌握八门语言的记忆疯子,他不指望能从这场战斗中学到多少本事,能够亲眼目睹这个世界的武夫是如何交锋的便足够他冒险走这一步,当然,如果能窥视一眼维斯洛特力量的冰山一角便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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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能独自单挑整支骑士团的男人武力究竟能高到哪种地步?比摘取过一枚黄金琥珀勋章的西庇尔老头还要强?
群鸦盘旋在天空,数十道漆黑的鬼魅身影从山道两旁蹿出,身着银色铁叶甲胄的黎明蔷薇骑士团纷纷抽出了马背上的弥忒兰制式长剑,神情浓重。
康斯坦丁瞥了眼突然蹿出的漆黑身影,缓缓收回视线,面对眼前的骑士男人摇头笑道:“维斯洛特,让我瞧瞧家族的扈从骑士是不是真像《鲜花与白马》里描述的那样勇猛威武。”
单手持一杆银色长枪的维斯洛特嘴角微翘,抿出一个淡淡地微笑,轻声道:“少爷,那本书写的都是十几年前的往事,我现在年纪大了,腿脚跟不上从前,不过,帮您打发几只阴影里的小丑倒是不难。”
话落间,句芒挥动,银色光华在长枪上肆虐暴涨,一个眨眼,原本立在康斯坦丁身前的挺拔骑士已然跃上马背,如一道疾驰的星光冲入了温斯顿家族刺客的包围圈。
康斯坦丁愕然地看着这幅画面,感觉那个男人正在从慵懒的家猫进化成凶猛的猎豹,那杆名叫“句芒”的圣枪就是他打磨锋利的爪子,银色的光挥洒而过,任何企图靠近他的狼群都会被撕裂成残缺不全的尸体。
鲜血,这片土壤上最娇艳的花朵再次盛开于黑暗中,仇恨滋养它不断壮大,直至凋零。
一柄充满炽热火光的十字型长剑在黑暗中燃烧,维斯洛特轻轻挑起眉头,拔出插在一具尸体上的银色长枪。
狼群的饲主终于现身。
维斯洛特扛着枪缓缓上前,并没有急于和那柄剑的主人交锋。
突然,剑刃上交缠的火焰如同两条巨蟒腾飞而出,将维斯洛特圈禁起来,一个苗条的猩红身影从黑暗中迈步而出,高举着那柄炽热的十字长剑。
幕后的组织者居然是个女人?漂亮的女人。
她有着一头赤红色长发,全身裹在一件猩红的长袍里,上面以精致的丝线绣着各种晦涩而艰深的魔法符号和法阵。
魔剑士!
远处观看这一幕的康斯坦丁微微皱眉。
所谓魔剑士,就是专门研究如何将魔法融入武器格斗中的一批异类武夫,不同于整日埋首魔法领域的魔法师们,魔剑士并不在意如何驱动一个古老的魔法阵,也不像那些追求完美招术的剑士,骑士,他们需要的仅仅是思考如何将两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利用,这种行为不能说不好,只是能够兼容多项技巧的人从古至今也不过几双手的数量,不说成为一名顶尖魔法师就需要高额的天赋,单说一名正规剑士便要进行长年累月的刻苦体力修炼,况且两者基本上可以说是背道而驰,前者需要整日去阅读和专研大量的魔法卷轴,书稿,后者则是投身喧嚣的竞技馆,战场,所以通常情况下,魔剑士都是某些流亡组织培养出来赚取金币的佣兵,毫无荣誉感的杀人兵器。
举着长剑的女性魔剑士看着被火焰巨蟒围困的骑士男人,嘴角露出癫狂的笑意:“帝国圣堂骑士维斯洛特,奥古斯都家族的扈从骑士,听说你曾经在翡翠龙庭屠戮过一头亚种巨龙,并将它的心脏献给了自己的主子?”
维斯洛特紧握圣枪“句芒”,神色依旧平淡:“那是一条成年的泰瑞斯巨龙,杀死它花了我不少功夫,你如果想要瞧瞧那是怎么做到的,我其实不介意花点体力在一位女士身上,尽管这有违骑士风度。”
女人深邃的眼中浮现一抹兴奋,嘴角浅笑道:“我也很好奇,用一位圣堂骑士做成的魔法傀儡会是什么样的品质?黄金级吗?或者,更往上的宝石级?”
她轻轻打开一张卷轴,短暂吟咏后,一头巨大的蛮荒生物出现在山道上,一直盯着两人交锋的康斯坦丁这会瞪大了眼睛,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傀儡术,而且这头被做成傀儡的蛮荒生物还是白银物种里知名度较高的弥诺陶洛斯牛头巨怪,在不少神话传说里他被看作是潘神迷宫的守卫,它或许不如巨龙,狮身人面兽,这类食物链顶尖生物强大,但没人会否认它的力量,帝国一位正统大骑士就曾被弥诺陶洛斯头顶那对牛角撕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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