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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让她给自己打下手。
她刚要拒绝,就见戈叔露出鄙夷的神色,就好像她如果不帮忙就是个懦夫,胆小鬼似的。
李清婉也是个倔脾气的,当下就点头答应,信誓旦旦的告诉戈叔,“不就是剥个皮嘛,就是把骨头都拆了我也不怕”。
如果她知道自己的一句戏言竟能成真的话,打死她都不会说。
戈叔的手法很熟练,他先是从虎插入树杈的伤口下刀,沿着皮毛的纹理一点一点的分割皮肉。这个过程要求细心大胆,因为只要手一软,就可能割坏虎皮。
李清婉一直在戈叔身边看着,开始的时候还有些胆怯,但见到戈叔的手灵活的把虎的皮和肉分割开,又觉得十分有趣,不知不觉竟看的呆了。
用了一个多时辰,戈叔才把虎皮完全割下来,期间并没有用李清婉帮忙,她只是看着戈叔动作。
剥完虎皮,戈叔又用斧子把虎卸成几块,拿起一条虎腿,用刀刮去上面的肉。
李清婉看的目瞪口呆,心想戈叔不是跟她开玩笑吧,他莫不是真的要把骨头拆了吧。
戈叔像是知道她的想法似的,从腰上抽出一把精致的匕首递给李清婉,又拿起一只虎腿,示意她跟着他学。
“戈叔,为什么要把肉卸下来,我们把肉和骨头一起卖出去不就行了嘛,干什么还要自己动手?”她是真的不懂,也不敢伸手去接那个刚刚被剥了皮现在又要被卸去骨头的虎腿。
戈叔不会回答她,也不耐她的唧唧歪歪,直接把腿放到她的手里,叫李清婉扔也不是,拿也不是。
最后,自尊心战胜了恐惧,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抱着没了皮的虎腿战战兢兢的跟着戈叔学怎么把人家的骨头剔出来。
匕首很锋利,在加上戈叔从旁指点,很快,她的手法便不再那么生疏,剔骨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院子里很静,只有篝火不时发出的噼啪声和利器分割骨肉时发出的声响,余氏就着篝火的光亮做着针线活,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两个低头忙碌的人,画面竟是如此的宁静美好。
待他们剔完所有的虎骨,已近子时,李清婉早已疲累不堪,上下眼皮直打架。戈叔见她这个样子,终于发了善心,放她回去睡觉。
李清婉回到卧房,外衫也懒得脱,直接倒在床榻上睡了过去。这一觉她睡得极香,甚至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戈叔放李清婉回去之后,又让余氏回去睡了,一个人把院子里的狼藉收拾好,又灭了篝火。一直折腾到东方泛起鱼肚白,戈叔才觉得满意。他并没有休息,而是转身出了小院,眨眼消失在灰蒙蒙的天际。
接下去的几天,李清婉都随着戈叔进山。
戈叔虽然很腹黑,但却是一个耐心细致的好夫子,几天时间,李清婉已经能够熟练的辨认且应用几十种草药了,不说疑难杂症,至少外伤常见病她是自己能够解决啦。
除了辨认草药,李清婉还跟戈叔学习了一些打猎的技巧,虽然没有再补到老虎这样的大兽,但是每天还是能够打到几只山鸡,野兔之类的,收获也算丰富。
看着家里越堆越多的猎物,余氏犯了难,虽然现下天气已经不似六七月那般酷热,但是猎物放久了还是会腐的。腌渍的虎肉已经够他们吃一冬天了,在腌渍也只是浪费盐巴罢了。
这一日,戈叔又要带着李清婉进山,还没等着出门,就被余氏拦下了。
“戈郎,家里已经有了这许多的猎物,今日就不要再进山了吧。你带清郎去镇上,把能卖的都卖了吧,换些布料米粮回来,清郎还没有冬衣,娘想给清郎做一身冬衣。”
戈叔想了想,觉得余氏说的有道理,这才放弃了进山的打算。
李清婉听说可以去镇上,自是开心的。她来到异世这么久,不是穿山越岭就是农家小院,还没有好好的见识古代的城镇是什么样子。原主也是个宅的,根本搜寻不到有关市井生活的记忆。
现下能有机会去见识见识,李清婉自是要对戈叔百般殷勤。还没等戈叔吩咐,她就把这些天打的猎物整整齐齐的码在竹筐里,背在了肩上。
去镇上不比进山的路程短,虽然经过几天的锻炼,李清婉的脚程明显比第一次进山快了不少,就算是背负重物也不至于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但是他们去镇里还是足足走了将近两个时辰。
这个镇名叫凤翔镇,据说这里曾经出过前朝皇后,风水极好。特别是这里的女子,传说得到了九天仙子的庇佑,贤良淑德自不必说,还能旺夫,所以,这里的姑娘特别抢手,无论样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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