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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健硕,虎背熊腰,络腮胡子遮住了大半张脸,露出来的脸呈紫红色,如果不是在这穷乡僻壤见到他,她一定以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边,老妇人笑着给她介绍,“这是我儿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哑疾,不过能听到声音,他给你上药,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说。”
老妇人说话的时候,戈叔一直含笑看着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躯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觉得违和。
“麻烦戈叔了。”李清婉笑着对戈叔说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呢,原来是不能说话啊,现下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药材都已经处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药涂抹在伤处,之后又用干净的布条把伤口包的严严实实。虽然戈叔很小心,但是还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着,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儿声音。戈叔见她这个样子,欣赏的点了点。
等伤口包扎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满头大汗。
忙完之后,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饭。
静静的躺在床上,李清婉还能听到老太太对戈叔的叮咛,“戈郎,多吃一点,今天一定累坏了。明天就不要进山了,好好歇一日,家里还有余粮,够咱们吃上几日的了……”
她虽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个大汉一定是笑着听老太太絮絮叨叨,还时不时的点头附和一下。
真好,这样的日子真好,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的宁静呢?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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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猎
更新时间2013…11…15 17:48:18 字数:4110
戈叔的药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养了半个月,脚上的伤就已经退了痂,额头上的痂虽然还没有退,但是已经没有眩晕的现象了。
这段时间,她对这对半隐居的母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老妇人姓余,年逾六十,当年是随父母逃难至此的,把她嫁给一个常年进山打猎的猎户,后来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进山打猎后再也没有回来,只留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采食山菜野果维生。
大约是十年前,她进山摘野果的时候捡到了身受重伤浑身是血的戈叔,余氏把受伤的戈叔带回家悉心照顾,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就不会说话了。
等戈叔完全康复之后,就认了余氏做干娘,两个人相依为命一直到现在。
至于戈叔的名字,据余氏讲,当初戈叔伤愈之后,苦于不能说话无法和余氏交流,就拿出余氏发现他时在他身边放置的一支戈,对着余氏比比划划,余氏以为他想要告诉她他叫戈,于是余氏就一直称呼戈叔为戈郎。
至于戈叔要表达的是不是这个含义,现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刚微亮,李清婉就起来了,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浑身都要生锈了。
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冷,早上起来只在里衣外面穿一件外衫还是能感觉到凉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间的清新空气,伸了伸懒腰,李清婉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
“清郎,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你的伤刚好应该多休息。”正在李清婉陶醉在山间野趣的时候,余氏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于清郎这个称呼,李清婉很无语,她告诉余氏和戈叔自己叫李清,虽然他们对自己很好,但是她的真实身份太敏感,不仅自己随时可能遭遇不测,还可能连累他们,所以她就选择了名字中的前两个字告诉了余氏和戈叔,至少,她说的也不全都是谎话。
戈叔还好些,不会说话也就不会称呼她了,余氏却一口一个清郎叫开了,听不好,就像是在叫情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情郎,想一想这个画面就很诡异。
“嫲嫲,您起的好早啊,这么早就准备朝食,是戈叔要去打猎嘛?”李清婉见余氏生火,赶紧过去帮忙。
“不用你不用你,你就好好的歇着吧,嫲嫲自己能行。”余氏把李清婉推出灶房,自己动起手来,她岁数虽然大了,但身体强健,干起活来也是干净利索。
“你戈叔啊闲不住,几天不进山他就浑身不自在,他想趁着现在还没下雪,多进山几次,采些药物,也打些小猎物,进城换些银钱,你还没有过冬的衣物呢,嫲嫲给你添置一些。”余氏接着说道。
原来,是为了自己。此刻李清婉的心被感动填的满满的。
“谢谢你嫲嫲,以后我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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