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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一转眼,一万港币,十去其三,但是李则天一点也不心疼,如果有钱,他愿意买更贵的!现在才8月3号,李则天非常自信,他在哈佛大学开学之前可以赚够自己的学杂费!
傍晚,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照耀在李则天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件金纱。
母亲萧芷璇比李则天早回来一步,此刻正在厨房准备晚餐。
李则天一进门,萧芷璇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拎着一个袋子。
“买东西了?”
“是的,妈。给你买了双鞋!”
李则天说着,将装鞋的盒子取了出来,然后摆在桌子上。
萧芷璇看到包装盒上的英文,不由一惊!
“salvatore…ferragamo,菲拉格慕!你怎么买这么贵的鞋子!!!”
菲拉格慕被誉为是意大利的女鞋王国,风格华贵典雅,实用性和款式并重,以传统手工设计和款式新颖誉满全球。每个女人都向往自己有一双漂亮的高跟鞋,萧芷璇虽然没有买过这种鞋子,但她显然对菲拉格慕品牌有所了解!
李则天将手里头的合同递给她,一边说:“这是我与宝丽金唱片公司签署的合同,我写了一首歌卖给他们,赚了一万港币,同时还有词曲版税。以往都是你们给我买东西,我现在赚钱了,当然要给你们买礼物!你的礼物是这双菲拉格慕高跟鞋,爸的礼物是一支派克钢笔。”
“可是,没必要买这么贵的啊!”萧芷璇摇摇头,有点心疼钱。
“你们辛辛苦苦将我养大,这点钱算得了什么!!!我以后还会给你们买更好的东西,让你们住大房子,开好车,有仆人伺候!”李则天的脑海中有着原先身体主人的记忆,当记忆与他融合,他们两人根本不分彼此了,萧芷璇和李承志就是他的亲父母。李则天的话真情流露,没有丝毫虚假。
萧芷璇闻言,眼眶微红,湿润,心里感动不已。
她小心翼翼的将鞋子放进了柜子里,珍藏好,这是儿子的礼物,一定要在重要的时候才穿。
“儿子,你休息,我去做饭。”
“我来帮你洗菜!”
……
李承志今晚加班,晚上9点钟才回来。
“吃晚饭了吗?”萧芷璇一边问,一边帮丈夫脱掉西装。
“在公司吃了。”李承志回答道,换上了一双拖鞋。
“你怎么了?工作不顺心?”萧芷璇问道。
“没什么……”
李承志摇摇头,走进大厅,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还没什么,你看你,心情不快全都写在脸上了。说吧,到底怎么了?”萧芷璇微蹙眉头,问道。
李承志微微一叹,说道:“你知道的,我们是大陆人,来香港只有一年多,受人排挤很是正常。我们报社打算开通侦探小说专栏,吸引更多人来购买报纸。这事一开始是我负责的,为此,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仔细研究了香港比较出色的侦探小说作家的资料,以便说服这些侦探小说作家和我们报社签约!可是没想到,今天下午,领导突然说要换人,由公司另一个人负责此事!”
“为什么突然间换人啊?”
“因为这人跟好几名非常出色的侦探小说作家比较熟……”
“那你之前所做的努力不都白费了吗?!”萧芷璇皱眉道。
李承志无奈的点点头。
房间里,李则天将他们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心里也为父亲抱不平。
父亲受辱,做儿子的也感同身受。
“我该为父亲做些什么?写部侦探小说?”
李则天不由沉思起来,他看的小说并不多,因为喜欢逻辑性很强的数学,且本身天赋出众,所以他恰巧非常爱看侦探小说。亚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全集》自不必说了,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东方快车谋杀案》,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埃勒里奎因的《x的悲剧》等等。
李则天觉得,如果要让自己完全一字不漏的照搬原先的小说,他肯定记不住。但如果仿照着写,大概也能写出一部不错的侦探小说。或许还能在原作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使作品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李家是个书香门第,爷爷是个爱国文人,父亲李承志是个编辑,早年从事文学作品翻译,耳濡目染之下,这一世的李则天的写作水平也差不到哪儿去。再加上前世今生记忆的融合,其写作能力自然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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