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第3/4 页)
“李老板,这面子你可给大了。”这几个刚才说想吃海豹肉的老总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怎么这么客气,吃吧!我也没吃过。”据赵红兵说,海豹肉很粗糙,很难吃。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都喝得有点多了……
“听说过段时间东郊有块土地要招标了,我想去试一试,大家看怎么样?那块地行不?指点指点兄弟。”
“那地不错……”
“那地要是建小区肯定有前途……”
“红兵,你肯定行……”
话说到这份上,赵红兵和李四的事儿办到这份上,这些开发商都是明白人,心里都十分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不用再多说一句话了。
⒈赵红兵为什么要带李四来吃饭?这是个问题。肯定不是因为李四是这个饭店的老板,而是因为李四是当地最有名的爱背后捅刀子的社会大哥。这些身价上亿的开发商,谁不怕自己的妻儿老小哪天莫名其妙地出了点麻烦?
⒉李四为什么要连在门口那两只宝贝海豹都杀了给他们吃?这也是个问题。这肯定不是李四豪爽大方,而是赵红兵和李四有求于他们。求他们什么?求他们别在那块地上抬价。
什么叫混社会?这就是混社会的。先把面子给足你,然后你该怎么办就掂量着办去吧。如果赵红兵和李四上来就是威胁恐吓,那恐怕是最没档次的方式方法,而且,也未必能解决问题。这些开发商哪个和政府没点关系?你赵红兵敢威胁我?我明天就去找人把你抓起来,给你定个黑社会团伙犯罪的罪名!
【四十六、机会,总是留给脸皮厚的人】
如果说当地的那几个开发商真的跟赵红兵在土地招标时竞争,赵红兵和李四真的敢去动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 ?'…'二狗认为未必。如果赵红兵和李四真的被逼上绝路,他们肯定会这样去做,但是在没逼上绝路的前提下,他俩十有八九不会这样去干。
赵红兵这样做,就是为了震慑。
这有点像法律,法律的出现不是为了杜绝犯罪,因为犯罪根本无法杜绝。法律的根本用途在于减少犯罪,震慑那些想犯罪但是还没下决心的人,让他们不去犯罪。当地的那些开发商无论是谁,少拿一块地、少做一个工程对自己而言都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如果为了这个关系不到生存的项目去得罪“恶名昭著”的赵红兵和李四,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在赵红兵请完这顿饭的三个月后,赵红兵所在的紫玉集团以低于市场价的起拍价拿到了当地东郊那块地。
这块地,几年以后被证明的确是赵红兵、沈公子发财的风水宝地。
混了这么多年,赵红兵和李四的“品牌价值”终于真真正正地转换成了金钱。
“要干就干大事儿,小事儿从来不干,不屑于干。”是赵红兵一向的行为准则。在张岳代理啤酒、代理电梯时,赵红兵没有用类似的手段去做事,但这次,赵红兵用了和张岳同样的方式。就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儿;就这一次,收入就比张岳卖十年啤酒赚得还多。
二狗生活中更多的是“大事儿干不来,小事儿不愿意干”的人,赵红兵绝对属于特例,赵红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干。不但能拉下脸皮靠女人去结识有用的人,而且还罕见地去威胁了一些没有损害自己利益的人。
这事儿放在赵红兵身上,忒不正常了。因为赵红兵的脸皮不但非常之薄,而且也很少去干类似于威胁别人之类的事儿,他一向认为这样的事有点下三烂。
可是,为什么赵红兵这次就这样干了呢?为什么呢?
二狗想起前年春节和赵红兵的一次对话,对话内容大致如下。
“二狗,你不是跟人家合伙开咨询公司了吗?怎么春节回个家还得请假?当老板还用请假吗?”
“我……不做了,现在又回去打工了。”二狗有点不好意思。二狗24岁时就和朋友合伙开了公司。不怎么成功,也不怎么失败,钱是赚了点,但是辛苦搭上了不少。
“这样……怎么不做了?”
“有两个原因吧。第一是项目做完了,但是钱忒难要。不是客户不付,是客户付款的周期忒长。我也不好意思总是跟客户要账,但是几十万块钱一拖就是几个月;如果一家拖欠了还可以,但是总是三四家客户在拖,那么多钱在外面,头大得要命。想跟负责人要钱,但还不知道该如何张口。在打工的时候没必要去考虑这些。第二个原因是钱是赚了点,但是我所在的公司忽然从大公司变成了本土小公司,客户总是对我们持怀疑态度,这个感觉很不好。竞标时也经常输给一些能力远不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