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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也许,她该规划一下自己以后的人生,不要口上一直说着要忘记过去,而心里就一直都惦记着,她该将自己以前的过去尘封起来,永远将她是周娥皇的秘密埋藏在心里。她将头埋在腿间,蜷缩成一团,慢慢的熬着长夜,只期待着天明,后来累了,她便倒在了床上睡着。
第二天,很早就醒来,她今天可要开店子,要是不早一点起来,许晴起来看见她偷懒,她就要被骂。待她去厕所洗脸的时候,她发现脑海里面有什么在闪过,好像是昨天晚上发生的情景。
她记得自己出去买了酒喝,然后走回家的时候,有人阻拦住了她,还夺下了她手中的酒杯,她记得那个人好像是李煜,她以为自己遇见了李煜,但是现在她否定了那个人不是李煜,因为李煜不会出现在这里,所以那是别人,但是那是谁?她想不起来了。
她摇摇头,不再去想,想不起来就算了,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没有吃亏就行,将洗脸帕给挂好,就走了出去,她要在姨妈醒来之前就去店子里,她走出客厅,就看见躺在沙发上的周云贝和周离钰,两人睡觉的姿势实在是有些夸张,想来昨晚是喝醉了。
将落在地上的毯子给他们盖好后,她便走了出去,骑着自行车去自家店子,以前她不会自行车,当她第一次看见汽车和自行车的时候,她只有感叹时代的变化神奇,后来为了不坐公交车,便就苦学了自行车。
说起学习自行车,她受了很多苦,当初她坐上汽车,或者是公交车都会觉得头晕,或者是害怕,后来为了学自行车,她克服自己坐上车子晕车的习惯,然后找人教导,跌倒了许多跟头,弄的全身都是青紫红痕。
最后在自己不放弃的努力下,她学会了骑自行车,才会像现在这样顺心得手,一点都不怕跌倒,也不怕在大街上会被车子撞倒。
到了店子里,开起了门,便就要做包子,然后准备好早上需要做的吃食。早上七点和八点的时候是人们上班的高峰期,那个时候她就要忙的天昏地暗,要是自己不提前准备好,客人陆陆续续的进来吃饭,她就会搞不赢,还会出错。
弄好了之后,眼看时间差不多了,她便打开了门,准备迎接客人。许晴一般都是要八点半的时候才来,所以店子里面就只有她一个人在忙碌,她既要收钱也要照顾客人,也幸好她小时候学会了轻功,走起路来步伐都是轻柔的,加上穿的是平底鞋,就不是很累。
不久,就看见有客人走了进来,她笑着忙去招呼客人,温柔的向对方介绍着店子里面可吃的食物,经常来吃的客人就不需要介绍,他们走进来,一般都是说自己要吃什么,就坐下,常来的客人,她也记得清楚他们的爱好,看到他们进来后,她便向往常一样给他们爱吃的吃食。
在吵吵嚷嚷的声音中,在来来回回、走走进进的客人中,她俏丽的身影便在其中忙碌的穿梭着,在客人吃饭的欢声笑语中,用微笑来诠释她的人生,她的满足,她现在的幸福。
她在现代生活了四年,这便是她每天都需要做的事情,这便是她每天的小小快乐,在平凡和忙碌的生活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当看到别人吃自己弄的包子或者是自己煮的面条,当听到他们夸奖好吃的时候,她的心里便会愉快,一天的不开心似乎都烟消云散了。
等着许晴来了之后,她才轻松了许多,许晴每一天来,首先做的事情就是清账单,然后是看钱,还要搜索她的身上,有没有私吞钱,就是不放心她,怕她会存起来,这才会一直担心她有没有私吞钱。
第一卷 第十一章 ' 遭遇流氓 '
上午忙完后,周细裳便觉得轻松,不久,许晴就叫她去菜市场买中午需要的食材,她便去了菜市场买东西,买回来的路上,唱着摇滚歌曲,心情无限好。她就是要活的开心,要活的高兴,忘记过去的一切,这便好。
正当她回到店子里的时候,她眼尖的瞧见对面大厦的墙上有一特大海报,上面写着的是:'好声音比赛,速来参加报名,丰厚的奖金等你来拿。'看到这里,她便觉得很好奇,好声音,似乎有些兴趣?
但她还是不太懂,当下就摇摇头,走进了店子里,开始了忙碌,她的生活就是每天都在工作,她的工作就在厨房里面做一个打杂小妹,或者是清洁工、厨师等等,只要是厨房里的一切都是她在做。
而姨妈便是收钱的人,即便是周云贝平时会来店子里,但只是坐着耍,看着她忙碌,不会上前帮忙,除非是有事情要求着她做时,便会上前来搭一把手,或者是特勤快的帮忙。
这便是她呆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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