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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出三张面具,“嘿嘿,咱们来玩个变脸。”
第二天,悦来客栈少了三位房客,而来福客栈多了一对夫妇和一个男客。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想还是让那个“我”消失一段时间比较好。
我是丁香的丈夫,叫萧文。刘峰改名胡利,呵呵,这是他下棋输给我之后我威逼的结果,当是他的脸都绿了。丁香化名思影,当时我对她说了这个名字后,她顿时成了一只煮熟的虾。
事实证明我的谨慎是非常正确的,因为第二天西安城里就多了很多生面孔。看着那一群明显与普通百姓不同的人物,我不禁感慨他们的情报网果然厉害啊,抑或是有大人物就在附近,打了个抖,看来以后出门真离不开面具了。
我异常郁闷的发现,城里突然开始大肆搜捕断指,于是凡是有断指的人都人人自危,而我更是如热锅蚂蚁般急得团团转。
那小子果然够阴,这法子都想出来了。这断指真的是没有办法遮掩,戴上手套,现在是夏天,那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有问题你赶快来抓我吧,那我不死了。
罢了,我还怕你不成。我挑挑眉,将丁香扔给刘峰,又将刘峰扔给了魅帮在附近执行任务的兄弟。
与他们约好洛阳见。我背着包袱趁着夜色溜出了西安城。
飞过城墙时,却看到一个异常熟悉的身影。
他疲惫的靠在墙上,脸上胡子拉楂,眼窝深陷。那萧索的身影,带着掩不住的颓废和孤寂。我惊得忘记了看前面,差点撞到墙上。
捏手捏脚的摸到他身边,我颤巍巍的伸出手去,却硬生生停在了半空。
他竟变成了这副模样,是因为我吗,不是,铁定不是。
给他披上了一件外衣,我站起身,飞身跳下了城墙。
第五十章 脱缰的野马被上了辔头
为了躲避如太阳般无处不在的搜索部队,迫不得已我只好专拣犄角旮旯、羊肠小道钻,晚上也不敢住店,随便钻一棵树上凑合凑合。
一个月下来,我面色蜡黄,双眼无神,整整瘦了一圈。
我也曾尝试过换张脸,可是那个永远也无法消除的标记却每每让正在悠悠玩耍游乐的我成为被围追堵截的对象,犹如过街老鼠般被追得满世界跑。还好我是个“韦小宝”,逃命的本领爆强,不然早就被生擒活捉了。
天气越来越冷,日子也越来越艰难。
晚上我缩在树上瑟瑟发抖,一个喷嚏接一个喷嚏的打,心里暗自咒骂那个死缠烂打的家伙。都已经吃到嘴里了,还追着干什么?虽然是我对他霸王硬上弓,可是到最后掌握主动权的一定是他,事情过了就行了,干吗还没完没了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群搜捕我的人里有个断指的,我毅然决然地决定打入敌人内部,牢记毛主席的教诲:最危 3ǔωω。cōm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其实真实原因是我思念那个温软的被窝已经痴颠到魔障了。
将那人打昏,扔到了深山老林里,我变了张脸,鸠占鹊巢,混进了抓捕队。
在一起“共事”中我发现,他们的工作其实毫无技术含量可言,但是那种“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架势确实曾让我头疼不已。搜索目标集中在断指和矮小身材上面,男女无所谓,我推测这主要是因为他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男装,什么时候穿女装的原因吧。不过每当有可疑人物时,都会单独被送到一间屋子里。据我估计是去检查是男是女去了。
他们每天尽心尽力的充当便衣警察,却不知兔子就在他们窝儿里。
日子过得越来越舒服了。
大鱼大肉的生活,我的腰粗了一圈,面色也越发红润,睡眠质量极好,一沾床就着了,一夜梦直到天亮。
唯一不爽的是有一天那家伙突然冒了出来,一脸垂头丧气的模样,耷拉着脑袋,颓废不已。
于是我决定离开了,不然保不齐哪天被他复检的时候发现原来大兔子就在身边,那可就gameover了。
我回到我的房间里,收拾东西。
猛然间抬眼看到床上那个东西,我不禁哆嗦了一下。那条手绢,悠悠的躺在那里,像狗尾巴花似的牡丹,曾被某人宝贝般收在怀里,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毋庸置疑它出自我的手。顿时我慌乱无比。
我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房顶上有人,窗户边有人,门口……打死我也不敢从那里溜。
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是哪里出错了,我什么时候被发现的,还是这本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