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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速写簿非常简陋。只是六个铜板一册的比香烟匣稍大的拍纸簿,和一支铅笔。其实它们只是一本拍纸簿和一支铅笔,没有称为速写簿的资格。只因它们运命好,补得一个好缺,拍纸簿就一变而为速写簿。我所以取用这一种速写簿的意思,第一,是为了以前两种名为速写簿的东西,都是名不符实的。不如这简陋的东西的合于实用,便于藏在衣袋里,而且不易失掉,失掉了也容易办一册。第二,是为了它的纸张———是最普通的报纸———粗劣,使我描起来反而胆大,因而成功较多。这句话我须得略加解说:毛笔画我欢喜用中国纸。铅笔画我欢喜用洋纸。这好像是两对天成的佳偶。然而洋纸大都是看相很雄厚的。我的画技太小,临着了看相雄厚的纸,心中起一种恐缩,腕上的筋肉失了气力,描上去线条发抖,不容易成功。听说人家能把几块钱一瓶的油画颜料像泥水匠用石灰一般地刷到几块钱一尺的大幅油画布上去,刷成不可名状的“色彩的音乐”。我真是太惜物了,或者是太穷相了。对着区区的一枚象牌纸,我的铅笔尖逡巡不下,要试了几试才走笔。定要换了六个铜板一本的报纸簿,我才敢大胆地涂抹,而涂抹的结果往往比前满意。不但比前满意而已。我回到家里正式作画。用毛笔和中国纸从速写簿的铅笔稿子里取材时,往往不能描得像铅笔稿子这样自然,有时就把铅笔稿撕下来,涂上墨,剪贴在画中。这时候我便想起:绘画表现也同音乐演奏一样,是可一而不可再的。音乐演奏的趣致各人不同,而同一人演奏同一曲,今日与昨日趣致也不同,日间和夜间趣致又不同。描画何尝不然?兴到下笔,其画自有趣致;后来依样临摹,趣致就完全不同,有时竟成另一幅了。兴到下笔时,必须放胆,其画方有精神。若存畏缩之心,手腕发抖,趣致便表不出来。欲求放胆,第一须避自己所不欢喜的画具,第二须避去自己所不欢喜的环境。我用了上等图画纸便画不出,到了莫干山上也画不出,大约是画具与环境不适自己好尚之故。说也奇怪,拿上等毛毫笔对付精制玉版笺时,我非但不觉胆小,反觉“得其所哉”。这难道是“中国人宜用中国货”的原故?
然而这种拍纸簿出身的速写簿,终于又使我用厌了。为的是:一者铅笔没地方插,二者头上的胶水不牢。放在衣袋里摸进摸出了几次,一片一片地脱胶,变成一张一张的小纸片。一阵风来,又像飞机发散传单一般。而且保存也大不容易。于是我就发心,自制一册速写簿。
所谓自制的速写簿,是合于这几个条件的:(1)小形而软面,可与香烟匣一并纳入中国衣服的衣袋中的;(2)纸张可以自由取出或加入的;(3)旁边可以插铅笔的;(4)书的形状色彩使人不讨厌的。
为了(1)(3)和(4),我从日本文房堂制的速写簿上撕下一张连铅笔套的米色的封面布来,裁一裁小,当作我自制速写簿的封面。米色近于白,而是旧的;又近于黄,而是暗的。这种颜色于室外最相宜,它能够隐藏,不使人注目。我拿在手里,它就同我的肤色相似,远望分别不出来,被画的对象就不易注意我在画他而改变其姿势了。我好比做扒手,所以力求隐藏,不使对###察。不过我所扒的不是他的钱袋,而是他的姿势。世间到处贴着“谨防扒手”的警告,人们对我这姿势的扒手也谨防起来。觉察了我正画他的人,有的就逃避,有的表示不愿,至少改变其态度,变成不自然而不堪入画的样子。也有少数慷慨地让我扒的人,或自己凑上来教我扒的人。然而我却不要扒他们,因为他们的姿态大都不好,不值得扒。因这原故,我的写生务求隐藏,务使对方不知不觉。画具的简小与平凡,是隐藏的一个重要条件。
为了(2),我在速写簿的封面与底面之间的脊上穿两个洞,装进两颗皮鞋上的小铁圈,穿进一根黑色的带子。买些报纸,托纸店照这封面连底面的大小切碎了,拿出一叠来放在封面连底面之上,用带子束住,对折起来,便成一册自制的速写簿。这叠纸画完了,可以把带解开,取出旧稿保存,而换入新纸。这样,旧稿可以一律地保存,而速写簿可以久用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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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画具(3)
若在外国,这种东西自有画具商店源源地供给你,大小形色随意选择。但在我国这环境内,我要速写簿只得自制。现今关于衣食的商店都在那里倒闭,遑论美术商店的发达?所渭美术商店,也只是无系统地贩卖些舶来货,对于我们描画的人不能有求必应的,在中国,一个人求得到饭吃似乎大事已定,无须再讲什么文化艺术的需用品。小小一册速写簿的事,也能使我发些牢骚。
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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