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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地税之内,而在久历沧桑之后,地形也有了变化,人民田产分割的买卖因之含糊不清。及至此时,问题已不在产业的主权,而是管业人每年向政府所付费用,称为田租也好,称为土地税也好,超过其他各处纳税人所付远甚,使很多小自耕农无法支应。朱棣的额外征收更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在朱棣最后几年内,此地区的税收,已开始累欠。中国人民的欠税一般有传染性,很多纳税人看到邻居不付税也依着照办,他们也知道如果欠税的人多,衙门别无他法,只有将一部豁免,于是无论有力摊付与否,他们都同样地拖欠。公元1430年苏州府一府即欠税达800万石,是为此地三年应缴的额数。所以朱瞻基登极之日,井没有继承到一个舒适的皇位。
安南的问题与长江三角洲欠税的问题一时俱至,年轻的皇帝不得不采取果断的行动:他提议从安南撤退,立时使朝廷意见分裂,因为这地区名义上已构成中国之一行省达20年,当然是全帝国之信用和威望所攸关,所以朱瞻基不得不利用本人权势去堵住主战派之嘴。当全部撤退付诸实施时,他也赦免了已判死刑的司令官。对付长江三角洲的问题,他则任命周忱为当地巡抚,此人无官僚习气,而勤于任事,兹后他任巡抚达20年,远超过朱瞻基的在位期间。他的办法是将减税的方案不彰明昭著的施行,因之避免了向时下压力屈服的窘困。他也经常巡视各乡村,与农民展开对话,调查收税纳税之程序,研究拖欠付税的远近原因,同时将过程中各项罅隙填实,将零星的错误纠正。关于货币问题,皇帝接受了户部尚书的建议,此人即是祖父朱棣囚禁了3年的夏元吉,其建设新辟一些商业税,所收全用纸币,以和缓通货膨胀。朱瞻基井未全部停止郑和的航行,但减少了举行的次数,他御宇十年之内只批准了一次。此外,他也延缓了无数的建筑事业。
他的政策全站在消极方面,因之不能扩大帝国的威权,也不能增加其声望。假使没有采用这些更正的步骤,以后的结局如何殊难断言,可是从需要撤退和紧缩的程度看来,我们至少可以说,如果环境的开展与事实上的情形稍有差异,朱棣在历史上的声名很可能和隋朝的第二个皇帝杨广等量齐观。
缙绅成为社会的中坚
当朱瞻基在公元1435年去世时,大明帝国已不复可能由上端随意地操纵把持。中国的朝代以一种权利的架构筑放在一个大规模的社会基础之上(纵使我们并不把经济因素介入),所以它不能随意创造,或随意的颠覆去适用于短时间的目的,即使根本上的改组也不能避免某种程度的暴力出现。当朱元璋主持国 政时,当日的社会尚在一种游动状态,可以由他以勤苦节俭的情 调组织摆布。他的农村政策,主要仍是地方自治,尽量的避免干涉,所以其精神为简单节俭。他的文官组织充其量也不过8000人,薪给之低,即依中国的标准看来,也算特殊,因为朱元璋自己以农民而为天子,在他的心目中,官僚之为人民公仆,就必定要照字义上成为公仆。在类似情形之下所有称为“吏”者,也另成一系统,尚且是官僚组织之下层。多数的吏员系奉召服务,一般不给酬,如果他们有薪给的话,最多亦不过维持家室的食来而已。
这时候每一个村庄沿照朝廷的指示制定它的“乡约”。又构筑“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村民之有善行及劣迹者,其姓名由父老查明公布。此外,村民因为遗传、婚姻、财产交割,及殴斗而发生纠纷者,也由父老在这两座建筑物前评判分解。
每当农历正月及十月,一年两次,各地方主贷“乡饮”,所有的人户都要参加。在分配饮食之前,有唱礼、演讲,宣布朝廷法令和批评乡民不守规则行为之各种节目,如果有劣行的乡民规避被指责的程序,则由全体与会者指摘其为“顽民”,按情节可呈明政府,充军边疆。这样一来,所有地方政府按部就班的职责都已经在乡村中实施兑现,于是官僚即可以在城垣内执行他们的任务。在朱元璋的时代,所有官僚除非特准,否则不许下乡,如有擅自下乡的,可以以“扰民”论罪,判处死刑。
经过70年之后,以上各种法制规章大致已被时代淘汰而不复生效。文官组织已经一再扩大,其员额超过当日2倍而成长至3倍。一般官僚生活舒适,即使名义上的薪给如旧。他们已有各项半合法的额外收入。当初的14,341殷实的户口此时已无人提及。他们已被“缙绅”阶级替代,西方的学者照英国习俗称之为gentry。这缙绅阶级包括所有文职官员和他们家庭中的成员,并及于监生贡生和捐资纳监的人物,他们由政府准予“冠带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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