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印光法师文钞白话文解释二十二(第2/5 页)
然有身躯的情见,就必须有衣食来加以资养。因为凡夫业障深重,不知道五蕴本空,在中阴身时的情想还是与世间的人没有什么差异。
若是具大智慧人,则当下脱体无依。五蕴空而诸苦消灭,一真显而万德圆彰矣。其境界虽不必定同,不妨各随各人之情见为资具。
如果是具有大智慧的人,进入中阴身之后则能当下脱离躯体,无所依着。见五蕴皆空而诸苦消灭,一真显现而万德圆彰啊!这个境界虽然不必定都相同,不妨随着其人的情见来为他准备资生用具。
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与衣之心。其大小长短,岂能恰恰合宜。然承生人之情见,并彼亡人之情见,便适相为宜。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之大义矣。
例如焚烧冥衣,以活着的人来说,只取他送衣的心。这个衣服的大小长短,哪能恰恰合适。然而承着活人的情见,以及那个亡人的情见,就刚好合适了。由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的大义了。
死之已后,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名为中阴。若已受生于六道中,则不名中阴。其附人说苦乐事者,皆其神识作用耳。
死了以后,还没有受生在六道之中,名为中阴。如果已经受生在六道中,就不名中阴。有附着人体诉说苦乐之事的,都是他们的神识作用罢了。
投生必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是受胎时,即已神识住于胎中。生时每有亲见其人之入母室者,乃系有父母交媾时,代为受胎。迨其胎成,本识方来,代识随去也。
投生必定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在受胎的时侯,神识就已经住在胎中。出生的时候,每每有人亲眼见到这个人进入到母亲内室的,这种情况是在父母交媾时,代识来受胎。等到这个胎儿长成,本识才来受生,代识随即离去。
欲海回狂,卷三第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有此问。原答颇不中理,光为之改正,当查阅之。
《欲海回狂》,第三卷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经有这个提问。原来的回答很不合理,我加以改正了,应当去查阅。
原答云,譬如鸡卵,有有雄者,有无雄者。未有识托之胎,如卵之无雄者也。不知卵之无雄者,即令鸡孵,亦不生子,何可为喻。
原答说:“譬如鸡蛋,有受过精的,有没有受过精的。没有神识前来托入的胎,如同没有受精的鸡蛋一样”。他不知道鸡蛋没有受精,即便让母鸡来孵,也不会孵出小鸡,怎可以此来作为比喻。
光只期理明,不避僭越。故为居士陈其所以。圆泽之母怀孕三年。殆即此种情事耳。此约常途通论。须知众生业力不可思议。如净业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现净土。恶业深重者,人卧病而神婴罚于幽冥。命虽未尽,识已投生。迨至将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体。此理固亦非全无也。当以有代为受胎者,为常途多分耳。
我只期望将这个道理说明白,不避讳有超越本份的嫌疑。所以为居士你陈述其中的所以然。圆泽禅师的母亲怀孕三年。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吧!这是就常途通论来说的。必须知道众生业力不可思议。例如净业已经成就的人,色身还没有死而神识显现在净土。恶业深重的人,人卧病在床而神识受罚在幽冥。寿命虽然还没有尽,神识已经去投生了。等到将要受生,方才全体心神附在受生的胎体之上。这个道理固然是有但很少出现。应当以有代为受胎的代识,做为常规多数的情况。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众生虽迷,其业力不思议处,正是心力不思议处,亦是诸佛神通道力不思议处。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众生虽然在迷,其业力不可思议的地方,正是心力不可思议的地方,也是诸佛神通道力不可思议的地方。
光近十余年,目力不堪为用,故于经论不能广引以证。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见,以取罪戾也。
我近十多年来,眼睛不好,不能承受过多地使用,所以对于经论,不能广泛引用来加以证明。然而这个道理,并非随便出自我的主观臆见,来自取罪过的。
死生,众生之大事。因果,教化之大权。愿阁下不惜广长舌,以因果报应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盘之一助。则法门幸甚,众生幸甚。
死生,是众生的大事。因果,是教化的根本。愿阁下你不惜广长舌,以因果报应作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盘的一个助力。那么法门和众生就太幸运了!复吴希真居士书一
念佛一法,约有四种。所谓持名,观像,观想,实相。
念佛法门大略有四种念佛方法,所谓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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