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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这事可急不来,没个三五天说不清楚。”
“亢,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娄宿受不了的白他一眼。
麦麦虚应一笑,随着阿商走回房间。
娄宿朝翼宿身后探了探,“主子呢?”
“主子的余毒发作了,鬼在他身边。”翼宿满面肃容。
“什么?”两人都变了色。
“算起来,主子早就该去童老那里了,”娄宿绷着脸,拧着眉,“因为女主子这才耽误了几天。没想到,这毒竟然这么厉害。”
“哎,”亢宿叹了一口气,“这跟女主子的事还没解决呢,主子就又要离开了。什么对候才能看到他们开花结果呢。”
“佛语有云:等。”
轸宿的总结性话语,换来几人的一致鄙视。
回到房间后,麦麦无力的将身子扔到床上,双眼无神的睁着。
他没有死,他就是星宿,他就是她要嫁的燕北国国君。太过震撼性的事实,让她接得措手不及。翻个身子,面朝里躺着,心里无时无到不在念着他。
“小姐,”阿商来到床边,轻轻坐下,“您别怪主子了,他不是有意要欺瞒的。因为怕小姐不适应这里,又或者是为了他做出一点牺牲,主子才会以另一个身份来接近小姐。要怪,就怪主子太痴情了,他见不得小姐受委曲。”
换位思考,如果换作是她,守在他的身边却不能相认。那种想爱又不能爱的痛苦,可想而知。
这就是万俟狁一直爱她的方式,宁愿自己受尽委曲尝尽苦果,也不愿意给她带来一丝不快。这个傻瓜,他这样是在折磨她,折磨她的心。
“阿商,跟我说说他的事。”静静的问阿商。她好像很不了解他。这一到,她想要知道更多,关于他的一切。
“嗯,”看出小姐的软化,阿商高兴的应下,开口道,“燕北国早在五年前,还是一个由游牧民族组成的小部落,人口也只有几千而已,时常会受到草原上的马贼和强盗的攻击。当时,主子借口外出养病的期间,就来到了这个地方。不出半月,草原上所有的强盗都被我们制住了,主子更是将他们收服为己用。也就在那个时候,星宿的名号响遍草原。还有一些弱小的部落,都投奔了我们。主子将他们集中起来,然后大力发展畜牧,培育更纯良的马匹和牛羊。又命人去两国扩展贩卖渠道,吸引更多的买家来我们草原上。这里的马个顶个的健壮优秀,可想而知,我们的畜牧业越来越发达。之前的小部落也越来越养大,主子这才建造了涿浪堡,建互了燕北国。”
想不到,那个会望着铃兰神情落寞的男子,竟然会有这种运筹帷幄的气魄。短短五年就能建立一个能与天都和启萨相抗衡的大国。
阿商顿了顿,又说道,“小姐应该也都猜到了,主子其实是天都国国师也是宗帝的弟弟万俟墨的儿子。当年,宗帝陷害他而自马做上皇帝之位,又强行纳了他的侧妃,当时,她马经有孕在身。得知万俟墨在被押解的途中消失后,宗帝为以防万一,才养了主子当作日后威胁他的筹码。早在主子的母妃逝世前,就已经将一切都告诉了主子。也自那以后,宗帝就开始命人下毒。”阿商抬起头看着我,“主子其实并没有病,他的身体完全是因为宗帝下的慢性毒所致。”
默默的听着这些,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个幼小的男孩,跪在母亲面前,哭得泪滚满面。之后,又要饱受毒性的折磨,别的兄弟玩耍时,他只能一人躲在角落里。怪不得他会那么对待万俟召,对于当时的小男孩来说,他的兄弟情太珍贵了。
心在抽疼着,因为他的遭遇和不公。她终于了解了,为什么他的身上,从不曾拥有活着的气息,静静的,随时都会消逝一样。在这样的背景和环境里长大,他早已看透了人性的丑恶和生死。淡漠,无波,也就不足为奇。
“小姐,阿商从没见过主子对一件事或人,那样认真和执着过。除了小姐,”阿商由衷的说,“亲自画纸图,命人布置一张同皇宫一样的房间。怕小姐受不了草原了寒冷,又亲自去天下衣丿为小姐选冬衣。这样的主子,我们从未瞧见过。但是,我们却都为和子的转变而感到高兴。毕竟,他太冷淡了,凡事漠不关心,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一样。因为小姐的出现,主子才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们二十八宿真是打心眼里感谢小姐。”
麦麦释然的笑笑,慢慢爬起来,望着阿商的莹亮眸子,“他真的很幸运,有你们在他身边。”这等忠诚和发自内心的崇敬,绝不是用权力累积出来的。
阿商眨了眨眼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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