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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到晚街上溜达去了。
不过这些东西我自己都觉得没激【和谐】情。只有遇到真正的大客户,肯往外出百元大钞的主儿,我才会把真正的宝贝拿出来。
我屁股底下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黑色小皮箱此时才会被打开。昏暗的路灯光线下,箱子里排列了四个小小的巫偶。乒乓球大小,只有一个脑袋,没有身体。暗黑色或者褐色的皮肤,却有着长长的头发。虽然只是一个娃娃,做工却很精细。眼睛、嘴巴都用银针或者丝线封死。有点狰狞恐怖,一看就会觉得比那些线绳缠绕的娃娃管用。
我会好不得意地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到南美的时候带回来的,数量有限。只有在当地很偏僻的村庄才会有的一种特殊工艺品,那里几乎就是原始部落,制度习俗还很愚昧,是萨满巫术或者猎头文化盛行的地方。自己费了不少心思才偷偷带回来这些。我说这些的时候有一种对遥远神秘文明的敬畏。对方看着这些只有三四厘米大小的娃娃头大多是满意于他们的奇特和那份不可掩盖的异域之感。只是我的要价可不低,一个三百,毕竟不是made in china。
进口货哪能便宜了?
所以至今我也就卖出去两个,一个是学生会主席竞选失败的男生,还有一个是个女孩,据说他男朋友被第三者抢了。这些人心里是有难以平息的怨恨,所以才会相信我这个买卖人的信口雌黄。
通常我会在十点之后收摊。盘点一下今天的收入,然后低声很温柔地说,晓涵,我们回去吧,天气凉了,你要是感冒了又要麻烦我照顾你。然后晓涵说,那行吧,你早点休息,我先睡了。于是我抱着剩下的商品回寝室去了。
这些也都是很正常的大学生活。除了一点,那就是我从来都独来独往,刚才的那段简短的对话,没有人知道是谁在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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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话的晓涵,是我的女朋友。以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还会是。
我们从小就一起长大,我们父母都是医院里的大夫,父辈的交情很深。大家一起玩乐,一起上学,一起打闹,和别的故事中那些老套情节也没有什么不同。
唯一有点特色的,也就是我们那时候经历的一些事情了。
医院家属院是在医院后面。虽然各有各的门,但两个区域是联通的,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不会穿过医院到家属院。因为它们之间的那条小路,是太平间的所在。
父母都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从医多年,看待这些事情都有些麻木了。连带的,我和晓涵从小怕黑,怕老猫,怕大灰狼,但唯独不怕的就是死人。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路上逗留嬉闹,回到家为了节省时间不去绕远,一准就是从医院穿到家属院。路过森冷阴暗的停尸房,也会因为好奇而溜进去看。捉迷藏的时候,也会经常躲在停尸房里,甚至钻到平躺着尸体的木板下面。毕竟还只是小孩子,因为无知,所以无惧。
那时候我们还认识到一件事情。尸体其实也是很值钱的。那时候的人对待自己的身体还是有很重的传统观念,一般都不会答应捐助器官或者捐助遗体。因而市里面的几个医学院、卫校时常都弄不来尸源。解剖课就经常无限期地推迟。一些医院和学校就开始在尸体上打主意,一旦遇到无人认领的无名死尸,马上就会上演几辆救护车呼啸着疾驶而至抢夺尸体的戏码。
也就是那时候,我和晓涵就明白,原来死人也是很值钱的。
我们就是这样慢慢长大。看够了生离死别,也觉得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在初中就早恋了,我记得是初三那年,稀里糊涂地恋爱了。后来到了高中,高一那年我爸参与了国际援助活动,随医院的医务团一起远赴巴西农村,刚巧我妈妈忙着考医疗职称,没工夫照顾我,加上我那时正逢暑假,于是我爸爸就带着我一起去,我见识了不少新奇的东西……
回来之后我却得知,晓涵的爸妈已经知道了我们的事情。他们偷看了晓涵和我之间的信件,听说了其他的多事之人的小报告。寒爸寒妈怒不可遏,不顾两家的交情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小流氓。我们挨了骂之后依然故我,爱情的小火苗在父母的极力阻挠下越烧越旺。一发不可收拾啦!
后来晓涵的父母就发现了女儿和自己不是一条心。他们管不住我,于是就只好管住女儿。他们联系了国外的学校,竟然要把晓涵送到加拿大读书。那几天晓涵一见我就哭;梁山伯祝英台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最后,晓涵没去加拿大。我想她一定想不到,自己小时候曾经去过无数次的太平间,将会是自己最后停留的地方。她父母不想让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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