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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那么2天内,一个人,再怎么睡也不可能从每个房间,获得一个人一个房间住宿时,生产出来的“劳动力”——这里就算不排除个人的各种特殊要求,可是一个人无论怎么睡,也不可能在醒过来之后,拥有一个半人,或者二三四五……个人拥有的“劳动力”,也就是说,甲乙变换这些房产的持有人的交易,没有任何挽回损失的效果,肯定会损失掉这些房产含有的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价值量,有特殊要求的时候少损失点而已。
第四种方法:扔掉新生产力后,甲乙作为生产相对过剩的房产持有人,肯定不愿意受到任何损失,就利用这个房产到丙处等价抵押贷款,假设这个价格按照旧生产力来算,为100克黄金。甲乙二人决定不还款,让丙去处理这一批房产。甲乙二人手中,从今天起就多出了100克黄金,原本货币总量才100克黄金,一下就变成200克黄金。这个时候,甲乙两个人手中的,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商品,无论生产力发展没有,在进行对应的交易的时候,每次交易都只需要100克黄金,通货膨胀必然出现——除非甲乙两个人改变交易次数,也就是改变货币流通次数,进而把每次货币流通量变为200克黄金——可是作为一种商品而言,只需要100克黄金,只能把两种商品合在一起交易,使用200克黄金,又能有什么效用呢?只是减少了交易次数而已——减少交易次数的恶果很大,直接影响就是造成商品买卖的时间间隔过大,有些商品的交易是有时限的,一旦过了这个时间,商品的保质期就过了;有些商品的需求,一旦过了特定的时间,就会消失;风险累积过大,一旦出现什么不可抗力,损失巨大……交易次数是根据买卖双方的供需基础条件变化的,而不是想要怎么变就怎么样变。
为了保证原来合理的交易,甲乙两个人就得另外想办法,开辟新的交易领域。两人每天交易的商品总价值量应该为:100×100=10000克黄金,那么甲乙把多出来的100克黄金用来开辟一个新的交易领域又会怎么样?这个总价值量还是不会改变,因为这个时候,甲乙两人所代表的两方的人数不可能发生巨大变化,根本就没有任何多余的“劳动力”来开辟新的交易领域。就算利用房产上生产力的发展,腾出房产上的一半人来,可是新开辟的这个领域能在一天之内都让100克黄金没有空闲吗?甲乙两个人,昨天以前靠的可是10000克黄金的交易量才做到的,弄出来的那么一点人手,生产出来的最多不过50多克黄金的商品,肯定会让这100克黄金在某些时间里空闲的,还是没能解决通货膨胀的根本因素。
第五种方法:维持新生产力,甲乙从今天起每天都用过剩的房产到丙处等价抵押贷款,假设这个价格按照旧生产力来算,为100克黄金。甲乙决定二人不还款,让丙去处理过剩的房产。
这样的话,每天进行的交易还是只需要100克黄金,今天、明天以及以后每天生产相对过剩的房产用来抵押贷款,每天都将多出100克黄金,这多出来的100克黄金还是没法处理,通货膨胀程度很是吓人! 100天之后,就会多出10000克黄金的货币。就算按照老的生产力,甲乙丙三个人手中的有价值量房产的持有最多也不过400克黄金。就算甲乙把这些货币当成价值量存储介质保存起来,丙也不计较自己的损失——可是100天之后,甲乙一旦动用这些钱,货币就会贬值100多倍,而甲乙两个手中每天进行交易的商品的价值量,其实还是只有10000克黄金。
请读者不要嫌我题外话题分析得过多,下面就是回收货币的分析了,这些东西都是有用的。
丙看到甲乙两个人采用那些会出现通货膨胀方法后,作为稳定货币及其价格体系的第三方,肯定就会进行货币发行量控制:
一、最简单的控制是,当甲乙来向他贷款的时候,一分钱都不给。这种方法,甲乙的交易就会出现前面分析的自我处理的情况。
二、最糟糕的控制是,甲乙有什么要求都答应。这种方法,就会出现前面分析的最最糟糕的通货膨胀。
三、最根本的控制是,回收货币。
(1)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房产一天的交易就能满足甲乙两个人两天的需要,所以丙要在房产这个交易里回收货币50克黄金。也就说,在甲乙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丙控制住两人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货币,让甲乙两人可以使用的货币限定在50克黄金内,由丙将房产生产力推到原来的轨道。
可是房产真能像原来一样运转吗?本来每天100克黄金的房产交易,一下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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