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第3/4 页)
楚,甚至店老板有理没理、已找人晨早拍门、看隔壁工匠修瓦装棂的,砰砰膨膨,教他怎睡得安稳?一觉睡来当真是干军万马,血肉横飞,直个世界如一场大梦,醒来可不知人生几度秋凉,而十分悲凉了。
温六迟还有个红粉知交,叫做陈张八妹,曾跟他投宿住店,因有洁癖,睡下去,便发现了枕头有血渍(不知是牙血还是吐血)、被褥中下部位也有褐迹(不知是经血还是处女血),席上沾满一块块、一粒粒,既似是耳垢又像是老泥(人体身上的皮层脱落之物)的东西,抹扫之时,才发现竟是蠕蠕会动的!
于是她睡不下,只好寅夜起来打扫抹拭,务要弄干净才睡,结果:她收拾好床铺便抹桌子,揩好台子去擦窗子,拭好窗子就去洗床单,洗完床褥之后天已大亮了。
她没睡过觉。
只为那家客栈做了一夜苦工。
第二天她可学乖了,也听了温六迟的劝解:这是别人的房子,你洗洗来作甚?今天弄干净了,明儿却还得是要脏的。
她决定这回连窗帘子破了也不管,躺下去就不再动手动脚了,但脚踝上却叮了条虫。
给虫咬总不能袖手不理吧?何况吸的货真价实是她珍贵的血,果来肥肥白白像条屎咀,吸了就像咒了血,就像男人的那活儿。
所以她再困也只好打起精神,挑灯夜战,掀被敲板,果然发现这蛆虫是有队伍的,一直追索到墙边,竟然还发现了除了虫道之外,还有一条蚁路,从墙这边一路通到隔壁房去,于是,陈张八妹又只好到处“打点”(半夜要找到这些杀虫粉/水/药的,还真不容易),翻墙撬砖的,好不容易才断了蛇虫鼠蚁的来路(她进步了,这回不管它们的去路了),扯下蚊帐,总算没破没烂,以为可睡上鸡鸣后大约一个时辰的好觉,却猛一眼,瞥见蚊帐的纱网中只见破窗帘里有一对眼正在偷窥!
她顿时尖叫起来。
——虽然那双眼睛的主子到底是人是谁,到底在尖叫发出的刹那便已消失、不见了,无从追究,但陈张八妹从此以后,是怕了客栈这两个字。
可是温六迟却不然。
他是个旅人。
浪子。
尽管他是个“超龄”或是“高龄”的浪子,但浪子毕竟是浪子,他仍喜欢客栈、旅驿、酒店(有些“酒店”,倒不定卖酒,但可让人住店)——尽管名几或有不同,可全是一个意思。
让旅人有个落脚的地方。
温六迟认为这里边就有了意境,且意境很美。
可惜这些客栈旅店气氛却多不如何的美,纵有美处也教不善经营的人一手破坏无遗了。
小旅馆是毋庸置疑了:那是个用来考验人是不是能回归到野兽、洪荒时期生活的地方。
比较中级、优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只要能当客人是人,那已经是慈悲为怀的了。要当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银票——自然还得小心到入夜后没个蒙面匪给你喝蒙汗药吹迷香一刀把你砍个人头落地才行。
就算是驰名远近的客栈,装璜华贵,气派非凡,却也不必一厢情愿的以为它客似云来就受到热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栈,却地处偏远,也就是说,它之所以名闻遐迩,是因为该处只有它最好(或只有它一间)。
温六迟就住过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风雨前夕,风没来就来了一屋子的飞蛾,温六迟几不能呼吸,差一点就被飞蛾呛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风雨,风雨未至,这回几乎呛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蚕豆一般的沙子。
他也有次夜宿于大原上亨誉已久的客店里,又是遇上风雨交加,这回没虱子、飞蛾或沙子,而是满店子都塞满了:
猪。
原来这家名栈同时也在附近养了不少猪,怕猪受不了雨打风吹,故在山雨即临时将大猪小猪,全赶入店里,避风躲雨。
这回猪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栈又如何?它的气派只气派给它自己的气派看,也就是说,它的样子和规模唬人、吓人,但唬的是客人,吓的是客人的钱囊。
它并不是为客人服务的。
这规模大,并不代表服务好,反而是用以瞧不起客人的。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人的只是小伙计。一般较好的客栈,瞧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
在这种豪华、高贵的大客栈里,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却是店老板、小伙计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没办法,一只狗跟一只猫在一起,猫得要让那狗。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