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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的薪水啊!
刘队长并没有逗留多长时间便匆匆告辞了,当然,临走前,我还塞了那瓶似乎价格不匪的红酒在他怀中。
那几个大汉呢?则被四个担架抬走了。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夜晚,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夜晚了,那大汉被抬出去时,我问了一句:“你说,我这德行像学生吗?”
知道他怎么回答吗?他已经吓傻了,疯狂的摇晃着脑袋。。
我真的很郁闷,我像个学生么?我真的像个学生么?
撵走了那个酒吧女,我一个人喝着闷酒,一直喝到。。。不醒人世。
第二天醒来时,我已在一张软绵绵的床上,身边还睡着两个小妞,水灵灵的。
我迷迷糊糊的看了看四周,一下就明白过来,这是天都酒店,0137号房间。难怪这么眼熟呢。
当黑社会份子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管你的长相如何,混的如何,总是能在三个月之内找到女人与你上床,而且那女人的长相绝对不会差到那里去。
我不仅是黑社会份子,更是一名老大,所以,女人对我来说早已是家常便饭了,不过有一点值得称道的是,与我有过关系的女人,没一个人让我记住了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专一的男人,但是与女人上床时的我,一定是专注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下体,妈咧,湿辘辘的,这两个丫头也太能搞了吧?我一阵心疼,左右翻动了一下,抓起左边那名小女生,也不理会她是否清醒着,直接提枪上马了。
妈的,看模样就知道你们是鸡,对付鸡,用得着顾及你们的感受吗?
等我筋疲力尽之时,再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妈的,已经下午两点了。
那两个妹妹揽着我,嘴角满是笑意的说:“九哥,你好大力呀!”
“得了得了,自己去我口袋里拿钱,每人拿五百,然后消失在我面前,恩。。给你们五分钟时间。快去!”我点燃了香烟,拍打着两个完全裸体妹妹的屁股。
她们很懂得道上的规矩,飞快的穿好了衣服,微笑着说:“九哥,大姐已经付过钱了。”
我手指在半空中晃悠了几圈,说:“拿吧,不要跟我客气。”
两名小姐点点头,干净利索的取出了我的钱包,将钱放进了自己的小包包中,再将钱包放回原位,之后飞快的消失在我的面前。
唉,妈的,要去上学了,我找谁去当伴读呢?这还真是个问题。
第四章 奶爸
随手拣起地上的黑色内裤,低声诅咒一声:“他妈的,把老子的名牌底裤到处乱扔。”便起身洗澡。
来到浴室的镜子前,我低下头看了看整个上身的‘血纹身’,又是一声长叹。
(血纹身,通常是用鸽子血来纹身,平时是看不出的,只有在热血澎湃做了剧烈运动,比如做爱,长跑,之类的事才会逐渐浮起。或是喝完酒之后会出现的一种特别的纹身。奉劝一句,纹鸽子血极其容易发生皮肤过敏之类的问题,手头如果没有足够的MONEY学那个舞王什么什么逊的家伙做植皮手术的话,还是小心为妙。)
那两条巨大的红龙栩栩如生的缠绕在一起,那缓缓黯淡的龙须一直缠在脖子上,那副狰狞的模样使人望而生畏。
为什么黑社会总是喜欢纹身?也许很多人都会这么问,其实只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增加魄力。
何谓魄力?九流的小混混打架的时候可以面对一名身材与自己相等的男子,而不心慌。这就是一种魄力。
一流的小混混比如我,我面对十几名手上没有重型武器(生锈的刀,巨大的钢管之类的武器)的彪型大汉而面不改色心不跳。这就要有高出常人很多倍的魄力。
顶级的小混混,也就是黑社会老大。(当然,也有贪生怕死的,不过这种占少数,能当上黑社会老大的人一般都有两把刷子。)
拿虎哥来说,我亲眼见到他一个人被三十几人手持西瓜刀追了三里地,随后在一间商店中拎着两个啤酒瓶硬生生的打翻七个人。而其余的人竟然吓的不敢动弹,更有甚者,则是扔掉手中的刀逃跑了。
这便是魄力,一般人见到有纹身的人都不会去招惹,而见到有纹全身的更是无人敢上前找茬。如果单条的话,对方一见到你那身骇人的纹身气势立刻便削弱了一半,所以说,黑社会纹身简直是:“居家必备,砍人首选。”
什么人不怕死?其实什么人都怕死,只是要看是怎么死,死的值不值,俗话说:“死有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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