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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我决不让我妻子吃肉,即使她会因此致命。当然,如果她自己愿意吃,我也没有话说。”
“你的哲学是你自己的事。但是我告诉你,只要你的夫人在我的治疗之下,我便有权按我的意见给她任何东西吃。如果你不喜欢这样做,很对不起,我不得不请你把她送到别的地方去。我不忍心看着她在我的屋里死去。”
“你的意思是说,要我马上把她带走吗?”
“我什么时候说要你把她带走?我只是叫你给我完全的自由。如果你可以这样办,我的妻子和我将为她竭尽所能,而你也可以离开这里,不必有丝毫牵挂。但是如果你不明白这一点简单的道理,那便等于强迫我叫你把她从我这里带走。”
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儿子跟着我。他完全同意我的意见,他说他母亲不应当喝牛肉茶。接着,我便和嘉斯杜白本人商量。她身体实在太弱了,不应当和她商量这样事情。但我觉得这是一件不得已的事。我把医生和我的谈话告诉她,她给了我一个坚决的回答:“我不喝牛肉茶。在这个世界上,生为人类是一件难得的事情,我宁肯死在你的怀里,也不愿叫我的身体被这种可憎的东西玷污。”
我恳求她说,她不一定要听从我的说。我给她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有些印度教朋友有时也拿肉和酒当药吃喝而并无禁忌。可是她非常坚执,她说:“不,请你马上把我带走。”
我心里很高兴。不过,我决定把她带走时,内心却也不是毫无激动。我把她的决心告诉医生。医生气得叫起来:“你是个多么忍心的人!她病得这个样子,你还把这件事告诉她,你应当感到羞耻才对。我老实告诉你,她不宜于移动。她连一点震动都受不了。如果她在路上死了,我也不会觉得奇怪。但是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办,那就只好听你的便了。如果你不肯给她牛肉茶喝,那我就连一天都不敢冒险把她留下来。”
我们于是决定立刻离开那个地方。那时正在细雨霏霏,而到车站又有一段路程。我们要从杜尔班乘火车到凤凰村,再从那里走两英里半的路,才到我们的村子。这无疑是在冒着极大的危险,但我信赖上帝,照我的想法进行。我派人先到凤凰村请韦斯特预备一付吊床、一瓶热牛奶、一瓶热水和六个抬着嘉斯杜白的人到车站来接我们。我雇了一辆人力车,在那危险的情况之下把她放上车子赶着去搭下一班的火车。
嘉斯杜白用不着鼓励。相反她倒安慰我说:“我不会有什么事的,别担心。”
她已经几天没有吃有营养的东西了,显得瘦骨嶙嶙。火车站的站台很长,人力车不能拉进去,人们要上火车就得走一截路。于是我就抱着她上车。我们用吊床把她抬到凤凰村,她在那里靠着水疗慢慢地恢复了力气。
我们到凤凰村两三天以后,有一个史华密来看我们。他听说我们拒绝了医生的意见,抱着同情心来劝导我们。我记得他来的时候,我的二子曼尼拉尔和三子兰达斯都在那里。他引证《摩奴法典》①的话说,吃肉无损于宗教。我不喜欢他在我妻子跟前进行这种辩论,但为礼貌起见,只好容忍。我读过《摩奴法典》这几句话,我用不着它们来决定我的主张。我也知道有一派人认为这些话是出于虚构,即使不是虚构,我的素食论的观点和宗教经训并无关系,而且嘉斯杜白的信仰是不可动摇的。她对于经籍从未问津,但是她的祖先所流传下来的传统宗教已经够她应用了。我的儿子自然是崇奉父亲的信仰,所以他们并不管史华密那一套。但是嘉斯杜白马上打断他的话说:“史华密吉,无论你怎么说,我总是不愿意用牛肉茶来治病。请你不要再麻烦我了。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同我的丈夫和孩子讨论讨论。但是我自己的主意是打定了。”
①《摩奴法典》(Manusmriti)是印度教法律的基石,一般认为在纪元前第五世纪的时候才编写出来,事实上是一部法律汇编而不是系统之作。其中有很多法理观念至今仍为印度教徒所信守不渝——译注。
第二十九章 家里的非暴力抵抗
我第一次尝到坐监牢的滋味是1908年的事情。我晓得犯人应当遵守的一些规则正是一个实行“节欲”的人——希望实行自制的人必须自觉遵守的。例如其中有一条规定:最后一顿饮食必须在太阳落山以前吃完。无论是印度犯人还是非洲犯人都没有茶或咖啡喝。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在煮熟的食物里加一点盐,但是任何足以满足口味的东西都不准吃喝。有一次我要求监狱里的医官给我们一点咖哩粉,并且让我们在煮东西的时候加一点盐,他却说:“你们到这里不是来讲究吃的。从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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