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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交易。不幸的是,费利克斯本人非常清楚这种吸引力,而且会尽量加以利用。“为费利克斯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完全没有回报。”他的一个长期合伙人这样说道。“他绝不愿意让你得到客户的一丁点表扬,也不愿意让你得到公司的任何嘉许。”一位银行家这样抱怨道,“为费利克斯工作简直就像被判了死刑。”合伙人们经常抱怨费利克斯对他们一点也不忠诚。戴维·苏皮诺曾经与拉扎德的长期客户、雷诺公司的财务总监佩尔西·杜·赛特一起探讨费利克斯的性格。“不,戴维,你错了。”杜·赛特说,“费利克斯很忠诚,但是他的忠诚是有条件的。”
尽管刘易斯考虑了其他买家,但是拉扎德投资银行仍然坚持与ITT公司达成交易。1966年,ITT公司突然有了购买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意图,它当时对莱威特父子公司每股报价是16。5美元,全部以ITT公司的股票支付。根据此报价,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总价值约为5 100万美元,该报价相对莱威特父子公司每股11美元的市场价值,约有50%的溢价。拉扎德投资银行也极力建议莱威特父子公司与ITT公司达成交易。于是双方继续进行协商,并于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总部完成了尽职程序。接着ITT公司将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报价提升为每股17。5美元。面对此59%的溢价价格,莱威特父子公司仍不松口。1966年8月8日,费利克斯向吉宁发送了一封信函,其中列出了莱威特父子公司仍需要解答的问题,以及费利克斯自己根据先前对ITT公司的了解,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费利克斯在信中向吉宁建议吉宁、莱威特和他一起在9月中旬共进午餐,然后将这些问题解释清楚。后来吉宁和莱威特在1966年9月15日见了面,而且吉宁还将这次面谈事宜记录在了一张标记了“重要事项”的纸条上。吉宁评论道:“莱威特父子公司是独一无二的。虽然房地产在衰退,但是莱威特父子公司的业绩却能超出预期30%。”这次交易的进度非常缓慢,到了1967年年初仍没有定下来,而另一方面,由于比尔·莱威特与华尔街的分析师们进行了一系列会谈,莱威特父子公司的股价在不停地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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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1 大 佬(42)
莱威特对华尔街进行的“推销活动”显然开始见效,莱威特父子公司的股价当时已经涨到了每股19美元。1967年2月28日,费利克斯应安德鲁的要求写出了一份三页的备忘录。由于莱威特父子公司没能与ITT公司达成交易,而且它的股票价格大幅提高,于是它开始考虑进行第二次股票发行,同时也开始征求投资银行家的意见。“莱威特父子公司当前的股票价格显然不低。”费利克斯这样告诉安德鲁,“由于房地产市场存在回暖的迹象,再加上该公司推出的‘新城市’项目以及良好的业绩记录,因此该公司开始在前几个月成为了热门企业。”费利克斯接着谈到了自己与韦尔特海姆的银行家阿尔·克雷恩博门之间的交谈,克雷恩博门认为莱威特父子公司的股价“过高”,他认为按此价格进行公开股票发售“并不合适,只有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已经透明化后才能做此打算”。但是莱威特父子公司想要额外发行450 000股股票,这样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就达到了100万股,从而达到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拉扎德投资银行和韦尔特海姆面对着向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总裁提供专家意见的挑战。
费利克斯选择了逃避。首先,他与莱威特父子公司的总顾问、他的老同学乔尔·卡尔谈及了此事。通过这次谈话他发现,莱威特父子公司已经在合约中声明发行的新股在1967年年底之前都不发放股利,而且该项条款不可更改。这样,如果莱威特父子公司新股的持股人想获得和其他持股人一样的股利,那么这种新股发售是无法成功的。因此,在此条件下,莱威特父子公司的股票发行计划只有等到1967年年底之后才能实施。“这样就再好不过了。”费利克斯在信中写道,“因为我觉得,如果我现在告诉莱威特实情,他的公司若要进行第二次股票发行,那么当前的股价显得过高,这在心理上显然是很难接受的,所以我希望能避免谈到这点。”不过,费利克斯这时运用了一个典型的投资银行策略,“如果韦尔特海姆对莱威特父子公司的股价也持保守意见,那么我们就不用这样保守了,毕竟看涨对我们没有任何损失。”然后,他又接着建议,第二次股票发行可作为与ITT交易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不过要等到1968年年初才能加以考虑,同时还需要并购一些存在经营困难的建筑商、供应商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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