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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场总统就职典礼,不过是在14个月后,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邻先生的说法,老蒋之险恶用心是对李宗仁进行“有意丑化”——不过,我们却不能据此而认为像情侣装这样的“同装”就表示双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处”的宣示之外,情侣装的能指其实颇为暧昧复杂。例如,情侣装既能“告诉别人我们是情侣”,而在某种情况下,它又兼具“告诉自己我们真的是情侣”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对这种“情侣身份”不甚确定的情况下,就像结婚证书一样,情侣装适时地起到了一种由外向内的证明作用。当然,情侣装的“宣示”功能还体现为一方对于另一方或者相互的“占领”,象征意义接近于“易帜”,即在拔掉对手的“白旗”之后胜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号。“阴谋论”一点的说,亦不妨视之为一方换上了“敌方”的制服,取得“敌方”的信任,以改变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有的时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纯粹是用来吓唬别人的。
其次,先不说情侣装有没有品味问题,至少在其本系统内部,还是存在着品味差异的。一般相信,比较有品味的情侣装,不会一味为了求同而罔顾自己的身材和气质,而是以相同或类似色系或者款同式异的方式对“情侣关系”做出一种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见“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论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异的服装都有指向“情侣关系” 的可能。除了误导,更有性骚扰之嫌——以“装情侣”来“装情侣”。曾在Ebay上见一男兜售他收藏的两件“中古”曼联客场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着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Cantona的名字,有点收藏价值。可这人还留言说,他和老婆经常穿著这两件球衣上街,并且当成“另类情侣装”。真是大煞风景,直让我感觉Keane和Cantona这俩老男人之间是不是发生过某种超友谊关系。
毕竟是几片布。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 mine, I thine。比之于伟大的情,问“情侣装为何物”几乎没有任何意义。鉴于“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这一共识,我们可以认为“情侣装情侣”的IQ和“衣Q”也同时降至同一水平,我们也可以相信穿情侣装在代表两个人很恩爱的同时也代表两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头非洲象的皮肤勉强可以算是它的“行头”,那幺当两头此一品种的大象之皮肤因进入发情期而同时呈现出咖啡色时,我们便不能据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与“品味”有关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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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歪了
老子曰:“长短相形”。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经》里说的。不过,在“可道”的语言文字领域,以一种不甚道德的观点来看,老子以来,情况却总是“长”占据着压倒性优势,即不仅是“长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驱逐长的”。例如,我们过去常用的“高兴”、“愉快”以及“舒畅”等等,现而今已被一概地简化为一个字——爽。
长话短说当然很好,最起码符合节约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没头脑和不高兴》大可以缩写为《无脑和不爽》。不过我专门去查了字典,的确是有一个大大的“爽”字印在那里的,当它做形容词的时候,表示“舒适”、“畅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为词组,两个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凉爽”以及“爽快”等等;两个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气爽”以及经常出现在小学生作文起首处的“秋高气爽”——查“高”在当代的某种语境里其实也是“爽”的一种,意即“爽到最高点”。
想当年,汉语里最著名的那个“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词组,首推毛主席诗词《七绝�为女民兵题照》(1961年2月)。里的“飒爽英姿五尺枪”。“飒爽”用得太好,一度成为新中国女性的标准时尚仪态。更有甚者,不仅用得太好,而且太绝,而今不论是“英姿飒爽”还是“英姿飒爽”皆已鲜见矣。当然,比这个词更为鲜见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处倒是满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飒爽”二字竟无从说起。
把个“爽”字像今天这样拎出来单独使用的,过去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功能上主要是做动词用,有“失”及“违反”之意,如“爽约”以及“屡试不爽”。偶尔也有当名词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将亮而还没亮的时候”。《汉书�卷二十五�郊祀志上》:“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并无“吻得很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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