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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吗?”
“是什么?”
“英雄。”
“不是。但它是条好狗。它死了。”
“旅途中,狗儿会保护我的安全,即使是如此的艰难时代,有狗儿在身边,狼和歹徒都不敢骚扰我。”修士皱起眉头。“最近,狼群变得很可怕,某些地方,单身旅人得睡在树上。我从前见过最大的狼群不过十来头,现下沿三叉戟河巡弋的大狼群里,狼的数目需以百计。”
“你有没有亲身遭遇过?”海尔爵士问。
“诸神保佑,我没有,但我在夜里不止一次地听见它们嗥叫。层层叠叠的嗥叫声……令人血液凝固,连狗儿都颤抖起来,而狗儿杀过十几头狼呢。”他揉揉狗的脑袋。“有人会告诉你,它们是恶魔,他们说狼群由一头可怕的母狼带领,高傲硕大的灰色身影令人望而生畏。她能独力杀死野牛,没有任何陷阱或圈套能逮住她,她不怕铁也不怕火,所有想骑她的狼全被她杀了。而且她不吃别的,专以人肉为食。”
海尔·亨特爵士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修士,可怜的波德瑞克眼睛瞪得像鸡蛋。”
“我没有。”波德瑞克愤愤不平地说。狗儿叫了一声。. 当晚,他们在沙丘之间搭了个冷冰冰的营地。布蕾妮派波德瑞克到岸边走走,寻找取火用的浮木,但他空着手回来,泥浆一直覆盖到膝盖。“退潮了,爵士。小姐。没有水,只有泥滩。”
“离泥浆远点,孩子,”梅里巴德修士劝告。“烂泥不喜欢陌生人。假如你走错地方,冷不防便会被它张口吞没。”
“只是烂泥而已。”波德瑞克坚持。
“它灌满你的嘴,爬进鼻子,接着是死亡。”他笑笑,以去除话语中的寒意。“擦掉泥浆,吃瓣橘子吧,孩子。”
第二天的情况差不多。他们拿腌鳕鱼和几瓣橘子当早餐,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上路了。身后是粉色的天空,前方是紫色,狗儿当先带路,嗅着每一束野革,不时停下来在草边撒尿;它似乎跟梅里巴德一样熟悉这条路。燕鸥的叫声在空中激荡,潮水涌进来。
正午时分,他们在一个小村庄停留,这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村子,在小溪旁用木桩一共架起八座房子。男人们乘小圆舟出去捕鱼了,妇女和男孩顺着摇摇晃晃的绳梯爬下来,聚拢在梅里巴德修士身边祈祷。仪式过后,他宣布免除他们的罪孽,分给他们一些芜菁、一袋豆子和两只珍贵的橘子。
回到路上,修士说,“今晚最好有人守夜,朋友们。村民说看见三个残人躲在沙丘附近,旧嘹望塔的西面。”
“三个?”海尔爵士微微一笑,“三个对我们的剑妞来说是小菜一碟。况且,他们不大会招惹有武器的人。”
“除非肚子饿到难以忍受,”修士说。“沼泽里有吃的,但只有懂得如何去找的人才找得着,而这些都是陌生人,是战争的幸存者。如果他们来搭话,爵士,我请求你交给我来处理。”
“你要怎样做?”
“给他们吃的,要他们坦白罪孽。我会宽恕他们,并邀请他们一起去寂静岛。”
“邀请他们趁我们睡觉时割我们的喉咙?”海尔·亨特反问,“处置逃兵,蓝道大人有更好的办法——钢刀与麻绳。”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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