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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次如不要来保证书,可知尔等平日勾结奸夷,私心向外。本大臣将遵循王命,立即对尔等处刑,并没收尔等财产!
谕帖(5)
另一封是《谕各国夷人》。钦差大臣和夷人之间当然不可能直接接触。这封谕帖也交给了公行。
这封谕帖谴责夷人进行鸦片贸易说:我大皇帝一视同仁,准许尔等贸易,尔等由此而获得利益。……尔等应感恩畏法,不应利己而又害人。而尔等为何竟将汝国不吸食之鸦片带进我国,骗人之财,害人之命?……尔等以此物蛊惑中华之民已达数十年,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数。此乃人心之共愤,天理所不容也!
接着说:关于鸦片之禁令,大皇帝闻说未能严守,甚为震怒,决心加以根除。内地人民贩卖鸦片者,开设鸦片馆者,自不待言,吸食者亦立即处以死罪。尔等来到天朝之地,应与内地人民同样遵守法度。
还说: 本大臣来到此地,大皇帝特颁给在平定外域中屡建奇功之“钦差大臣关防”。唯恐尔等远人或不知此严禁,现明申法度。因“不忍不教而诛”也。……在此严禁之下,各省均严厉取缔,鸦片已不可出售。尔等船只长期漂流洋上,徒耗经费,且有风火之虞。……
接着命令缴出全部鸦片:“谕到该夷商等,速即遵照,将趸船鸦片,尽数缴官,不得丝毫藏匿。”
另外,也同公行的谕帖上所写的那样,要求夷人呈上保证书。如“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保证进行正常的贸易。
最后说: ……本大臣面承圣谕,法在必行。且既带此关防,得以便宜行事。非寻常查办他务可比。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今令洋商伍绍荣等,到馆开导,限三日内回禀。一面取具切实甘结,听候会同督部堂(总督)、抚部院(巡抚)示期收缴,毋得观望、诿延,后悔无及。
这样的严厉措施是没有先例的。
“钦差大臣关防”就是准许独断专行的批准书。从越华书院门前张贴的布告也可以看出林则徐不仅是清廉的,而且也是严厉的。公行的商人们接到这道命令,个个抱着脑袋,默默无言。
伍绍荣闭上了眼睛。对于鸦片贸易,伍绍荣一向也是反对的。怡和行从来就与鸦片交易没有关系。搞鸦片买卖是不对的,但是“对外贸易”必须要保护。它不是林则徐的谕帖中所说的那种“天朝之所予”。伍绍荣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父祖之家业”感到惋惜。
4
广州的外商们早已习惯了清国高级官员的所谓严命。中央的指令虽以“谕帖”的形式发出,但一般都不了了之。只要行贿,任何严命都会变成一纸空文。比如像贸易季节一过、夷人必须撤离广州的“禁止越冬”规定,早就变得有名无实了。
“不过,这次绝不会像过去那样。”伍绍荣严肃地提醒外国人注意。
“叫人家杀掉也行的保证书!没收鸦片!浑蛋!”颠地鄙视地说,“这样的事情也能同意吗!?”
在谕帖发出的第二天,海关监督予厚庵通过公行发出指令:钦差大臣正在查办中,在判明结果之前,禁止居留广州的外国人去澳门。但不禁止外国人到广州来。
律劳卑事件后,英商为了加强团结,成立了商业会议所。以后发展为各国商人参加的商业总会议所。这个总会议所当然立即召开了会议。会长是美国商人维特摩亚。
写了保证书,今后带进鸦片就要处斩首刑。——外商们询问会不会真的这么实行,伍绍荣明确地回答说:“落到钦差大臣手里,一定会这么做的。”
伍绍荣不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人,这一点外商们也都很清楚。他说的话是可以相信的。
“不行!保证书绝对不能写!”颠地叫嚷着。涉及利害关系的重大问题,颠地这些人的发言是很起作用的;裨治文等少数传教士反对鸦片的呼声,相比之下是无力的。得出的结论是:这次可能要比以前花更多的钱,但也没有办法。
有的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关于没收鸦片,尽管他们说要没收所有的鸦片,但我们交出相当的数量,给钦差大臣留个面子,这样是否可以?
不过,这个意见并不是墨慈提的。他在这个问题上已处于不能说话的境地。根据温章的建议,他把手头的鸦片全部处理掉之后,一直没有进货。他现在是一身轻。他本来想说:“应该把所有的鸦片全部交出来嘛。”可是,他要这么说的话,颠地一定会大声训斥他说:“你可以这么说,因为你一箱鸦片也没有。”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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