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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en feet; 1 pound!”岂不贻笑大方。Chicken feet那是白人的叫法。有个广州来的朋友和一个白人联了姻,开始丈夫疼爱妻子,怕她思乡,每周末都带太太去吃早茶,渐渐的丈夫也迷恋上了豉汁凤爪,还邀请他的亲朋一起去分享美味,其他人都目瞪口呆看他游刃有余地吃掉所有的胶质然后吐出一堆净骨,纷纷摇头叹气,说他变了。
白人的烹饪观念是很难体会鸡脚的美味,一块牛排,买的时候什么样,上桌子的时候还什么样,无非才多几个格子形状的烤痕。中国人把一只猪从耳朵吃到尾巴,这气魄吓死他们了。要是运气好,碰到有卖全鸡的,我一定狠狠地把它剁成小块,然后热油,炒糖色,下鸡块,翻炒,加酱油、料酒、葱、姜还有五花肉,小火煨上个把小时,待满屋鸡香流溢,楼道里肉味袅袅,端上方桌来,这可是小时候家里的年夜菜啊,用筷子夹一块红通通的鸡肉送到嘴里,入口即化,五花肉更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材,和鸡块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映成辉,这境界高了,真是吃到肚子里都唱歌了。
在仔细翻阅了各国的菜谱后,我发现除了中国人,西班牙人、法国人吃猪耳朵,越南人吃全鸡……可是北美人就是喜欢无骨无皮无刺的纯肉。Rob最近迷恋上海汤包,我告诉他里面的汤是猪皮熬制的,他张大了嘴巴,斗争了一下,终于承认猪皮也是美味了,我趁热打铁告诉Rob——我的英文老师,狗肉是世间他最不能错过的佳肴。白人总是讲究权利,人有人权,动物有动物权,我常反问他们那么为什么猪和其他动物不平等呢,所以这是上帝摆在我们面前的,让我们品尝的,却之不恭啊。有一年,去南非旅行。有一天中午,英俊的黑人向导带我们来到一个小镇用餐,小镇上有道菜深受旅行者推崇,我忘记叫什么名字了,类似西餐中的班赞,就是用一张鸡蛋和面粉摊得软饼,里面裹上各种馅料。向导要我们点自己喜欢的馅料,老公老实,只点了水果的,不管怎么个做法水果是一定吃得下去的,我接过菜单,肚子里面正在唱堂会,就直接奔肉看去,前面都是写着chicken;chicken,忽然来了个chicken liver,我当下怎么也想不起liver的意思了,自作聪明的想比chicken还多一个单词,大概是鸡肉里又加了别的肉,就这个了。向导看我点的,很高兴,问我确定吗,我毫不退缩,他也点了和我一样的,那表情就像我听说Rob喜欢汤包一样,以为是文化的认同。等菜端上来,我吃了一口,就想起来liver就是我平日不敢造次的肝儿了。前些日子,老公的中国同事回国探亲,回来带了些猪肉馅的点心,分给同事们品尝。我想大多数华人虽只喜欢甜味的点心,但是对猪肉作馅也并无稀奇。有个白人同事吃了后,非常幽默的发了个邮件给大家:“我知道亚洲国家很多菜都是用我不知道的肉类作成的,所以我一向谨慎行事,但是我从来没有把cookie和猪肉联系到一块去……”
老公常常以身作则,灌输“真理”给女儿,每每我们在街上散步,看见鸽子从头顶飞过,他都对小女说:“别着急,等将来爸爸带你去上海,吃炸乳鸽,那可是人间美味啊。”我就在一旁暗笑,这个呆子,只能在这画饼充饥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小说 远山
老公又出差了,芳芳只好一个人去看话剧《天下第一楼》。芳芳原本是看过的,特别喜欢,所以那天芳芳和老公讨论周末做什么的时候,推荐给他看。搞到现在,一个人用两张票,心里恨恨的。这半年来,老公转行,由技术支持改成作销售,所以总是要出差,穿着也讲究了许多。没办法,经济不景气,现在被生活搞得忙碌不堪,大家彼此都觉得很对不起对方,当初想好的日子越走越远。老公真是不适合作销售,芳芳想他的压力一定很大。他一直劝芳芳,自己去找些乐趣,因为一个人的时候会很多,所以今天,芳芳就一个人来看这看过一遍的《天下第一楼》。
剧院门口人很多,不是两个人,就是一家人,带着小的,或陪着老的。芳芳一个人,小心裹紧大衣,怕被别人撞到。倒不是觉着孤独,或是无聊,只是时间是停滞的,时钟尽管走它的,芳芳心里仔细盘算着从前的细枝末节。这不是老公第一次出差,但芳芳依旧不习惯,虽然没那么想念,但是不能想,一想就刹不闸了,恋爱的时候都没这么严重。托付了终生,变得无所顾及,肆无忌惮。芳芳有《天下第一楼》的剧本,台词差不多都背下来了。人艺演得就是好,演员在台上演,舞台却好象搭在芳芳心里。芳芳又好象是身体坐在一个位子上,灵魂坐在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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