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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星辰心里惴惴,却有那么一丝小小的甜蜜在蔓延。
两人坐在餐桌前,默默吃着,气氛有点说不出的怪异。
楼犀很快就吃完了,起身去了书房。
片刻后,他又走出,拿了一支笔出来,站到冰箱门前,取下一张便利贴,快速写着什么,写完后将便利贴黏在冰箱门上。
叶星辰狐疑着,扭头去望,距离有点远,看不清楚他的字迹,于是快速扒了两口饭,吃完饭后快步走了过去,一看,蓦地愣住。
上面竟这样写着:
我最喜欢吃的——没有。
最讨厌的——鱼!任何鱼!
第1卷 他也有可爱的一面
叶星辰忽然想笑,想不到这个男人竟然也会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不过说是可爱吧又好像不是,他力透纸背的字迹,还有那严肃的口吻,都在在说明他有多么认真,可她就是很想笑,而她也真的这么做了,嘴角上扬出一个弧度。
楼犀望着叶星辰微笑的样子,冷峻的脸上,也不自觉地浮出笑容,吃饭的时候,他看出来了,景飒故意坐在她身旁,故意分开他们,点菜的时候又说他喜欢吃鱼,可他不喜欢吃鱼,那只是景飒的故意挑拨,对于这样的小手段,他心知肚明,但没必要当场拆穿,因为那样只会让大家都难堪,但是他不希望叶星辰误会,他和景飒没有什么过去,如果他们要在一起早就在一起了,不会等到今天。
“我特别讨厌吃鱼,曾经因为出任务,去了北海道,在那吃了一个多月的鱼,鲑鱼、狭鳕、秋刀鱼、太平洋鲱鱼、远东拟沙丁鱼,每天吃,顿顿吃,吃到想吐。”他沉声说道。
叶星辰下意识地蹙起眉头,完全不能想象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可能一呼吸都是鱼腥味吧?
她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鱼了,以后只做他喜欢吃的东西。
可是——
她望着便利贴,看到他写“最喜欢吃的——没有”,又忍不住狐疑,“你没有最喜欢吃的东西吗?”
楼犀俊容上波澜不惊,摇了摇头,沉声说道,“如果有人曾经因为出任务饿过七天七夜,只能吃树叶充饥,那么这世界上的任何食物再拿到他面前,都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喜不喜欢一说。
叶星辰的表情忽然僵住,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胃不好了。
楼犀扯了扯唇,又平静地说道,“不只是我一个人,那一次是我和陈舟一起,我们两个回来后恨不得想吞掉一头牛。”
陈舟。
叶星辰的心又是一酸,可怜的思思。
想到景飒对她提出的那个要求,她不禁为之愤怒了!
不是因为吃醋,不是因为嫉妒,只仅仅是因为心疼,为思思心疼,为楼犀心疼。
他只是想尽心尽力地保护和爱护思思,怎么会这么难?
她发誓,以后一定要给思思还有他更多更多的关心,更多更多的爱!
叶星辰没有察觉,自己刚刚想到了“爱”这个字。
她伸手取下另外一张便利贴,拿起笔,望着他,诚挚地问道,“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
因为他最熟悉的颜『色』是绿『色』,所以视觉反差。
她微笑着记下,又问,“最喜欢什么歌?”
楼犀微微蹙眉,好像没有,沉默了片刻,说道,“应该是李宗盛的歌吧。”
当兵那年去西藏,那里交通和文化都相对闭塞,新兵营里只有他是北京的,多杰兴冲冲地跑过来问他,你见过李宗盛吗,他去北京开演唱会了!
他摇头说不知道,多杰无比失望,然后整日整日在他耳边哼着李宗盛的歌,他听得不厌其烦,完全不懂为什么会有人喜欢那种不俗不雅的歌词,还有那种拖泥带水的曲调。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直到多杰牺牲之后,他为其整理遗物时,才从他的日记里发现,多杰曾经喜欢他一个家乡的女孩,但那个女孩考了大学,去了北京,那种山沟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自然不可能再回来,然后多杰失恋了,开始狂『迷』李宗盛,他说,李宗盛试图用最简单的词曲,告诉人们爱情的道理。
比如他曾经为某个女歌手写词,里面有这样一句:爱从不容许人三心两意,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心中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