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第3/4 页)
听他的话里似乎没有责备什么的意思,可是细细咀嚼,也未必然十分赞赏我那可以称得上是应接不暇的社交生活。于是——带着几分防卫意识地——我咕哝着答道:“也没什么罢?你也知道的,人家邀篇稿子,总会打几个电话;找我去演个讲,也会打几个电话;有那些报纸杂志想到什么题目要采访采访,总不外还是打几个电话。你要不乐意接就别接,要不我搬出去——”
“没那么大罪过。”家父往床边一张藤圈椅里一坐,摊摊手示意我也坐下,突然降低音量,道:“你静下心、捺住性子、好生想一想,打从你那年写论文当兵起,一直到此刻为止,有没有哪一天是独自一个人过日子的?”
他的话越说声越悄,但是却狠狠撞了我一记,犹如走着走着猛里撞上一块又硬又厚的透明玻璃,砰然把脑门撞了个满天星斗,里头的零碎儿东洒西飘,眼前一片金光灿烂。我摸摸前额、眨眨眼,居然笑了起来,应声道:“的确没有。”
“哦?”家父朝椅背里仰了仰。
“不不!等等——”我忽然想起来,“刚才我是一个人的!我一个人到青年公园去看书。咦?不对!不是一个人,我在公共厕所里撞见一个冒失鬼,那家伙说他是我的忠实读者,还尿了我一裤子!”
“如果人家不是个冒失鬼呢?”
“哪有人故意干这种事?”
“哪有人裤子上沾了那么脏的东西还不赶快回家换了、洗了?”
“我在看一本书——”我辩解着,可是也就在那一刻,我依稀明白了家父的意思:公园厕所里那家伙既不是冒'·]失鬼,也不是我的忠实读者——那是个故意窝囊我一下,好逼我赶紧回家换裤子的人物。
家父径自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连连点着头,道:“所以,这一向你身边的确是‘随时有人’了。看样子,你这条小命儿能苟活到今日,不是没有道理的。”说到这里,他摘下眼镜,另只手使劲儿搓抹了两把脸,直抹得两颊和鼻头儿赤红殷殷,两丸聚不拢的黑眼珠子不知是看着我还是我身边的房门,叹了口气道:“去把你那几本书拿进来罢。”
“我可不想唬弄你,爸!你要是逼我烧了它们,我出了这屋门就不再进来了。”我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那么个架式地说。
“别跟我闹意气。”家父重新戴好眼镜,又沉吟了半晌,有如做了个极其艰难的决定似的说,“烧与不烧,其实一点儿也不重要,可你已经是三十好几的人了,要是还像个跌跌撞撞的小娃娃一样,成天提着条性命混来去,如何是个了局?”
我没答他的话,开了门,三步并两步冲进客厅,拎起先前搁在长茶几旁边的书袋,忽地闪出个念头来:我当然可以背起这袋书,扭开门锁,窜身出去,随便找它一个天涯海角去混一段时日。日后回想起来,当时之所以迸出这个念头,未尝不与家父那句“这一向你身边的确是‘随时有人’了”的话有关;或许在意识的深处,我正竭尽所能地抗拒着这样一句话——难道我真的再也不能回到许久许久以前,一个人窝在缈无人踪的宿舍里,像老鼠一样读书度日了吗?难道我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便已完全失去了独来独往的权利了吗?难道我已经习惯了变成报社、课堂乃至文坛诸如此类非与众人接触不可的社会的一分子了吗?难道我根本是个舍不得也离不开(包括那些所谓的忠实读者在内的)陌生人群,且热切渴望同他们交流、沟通,却又不屑承认而惺惺作态的人吗?
拎起那袋书的刹那,我把“身边随时有人”这句话作了太过偏执的引申;然而那样带有自责况味的引申毋宁是深具意义的——它让我得以重新温习一遍从前,重新体会一遍既非知名作家、亦非媒体宠儿时代的张大春所曾经懵懂追寻的一个状态——一个夜以继日只在这本书和那本书之间逡巡来去、顾盼自如的状态。
事实上我已经扭开门锁,一步正待跨出——倘若就这么扬长而去,也许我再也不会有回头面对家父的勇气,也许我再也没有机会从他那里得知为什么我“身边随时有人”,也许我再也不去报社上班、再也不回学校授课、再也不发表什么狗屁文章、再也不……推演到某个难以捉摸其细节的极致,也许我便消失了。然而那一步没能跨出去——家母在身后喊了我一声。我回头瞥见她正趴伏身躯,用手掌抚按着方才打碎了玻璃杯的地面。
“又要出去啊?”她说。
“你在干吗?”我叫了声,抢上前要拽她起身。
“玻璃碴子太细,不这么试,你怎么扫也扫不干净。”家母说着,抬起一只手掌,指丘处果然晶晶莹莹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