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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歌看着指环被包装起来,眼睛里闪烁着小火苗。
“戴上呗,”走出店子时,我淡淡地建议。
“等我一下,亲爱的。”天歌跑了出去。我远远看着她,她在讲电话。等她回到我身边,一脸泪水还没擦干。
“别这样,天歌,你这样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大坏蛋,在欺负你!”
“没有,没有,亲爱的,我爱你,我只是太高兴了,我爱你,对不起。”
天歌语无伦次的样子竟然让我突然心动。
“天歌,我爸爸妈妈打算现在就过去巴黎看妹妹,然后在那边过新年还有春节。问我们要不要一起过去度假?你喜欢么?”
天歌点头,“嗯,喜欢。”
“那我们就准备一下子,跟他们一起去吧,到时我带你逛香榭丽舍大道!”我知道讲出这样的话会让女孩子开心。
果不其然,天歌眼睛里的火苗再次燃烧,烧光了所有的泪水,“亲爱的,太棒了!香榭丽舍大道啊!”
香榭丽舍大道让我想起埃德蒙·邓蒂斯(《基度山伯爵》),而埃德蒙·邓蒂斯让我想起艾尔雯。其实当时是这样的,当艾尔雯看到我拍的香榭丽舍大道的照片时告诉我,“立刻想到了埃德蒙·邓蒂斯!”然后,她无限崇拜地讲着,“Has not the count just told us that all human wisdom was contained in these two words;……… WAIT &; HOPE?”(伯爵是不是已经告诉我们?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艾尔雯的英文既包含了新加坡腔还有英国腔。
我想到这里,天歌好像问我妹妹的事情。我又想起妹妹。当妹妹看到我拍的香榭丽舍大道的照片,她告诉我,“我看到了奢侈的浪漫,哥哥,我要去巴黎读书!”然后她通知爸爸妈妈,她要去巴黎读书,然后她就去了。
我又想起天歌看到我拍的香榭丽舍大道的照片,咂咂嘴,“好漂亮哦!真的好希望有一天也能去逛逛。”那今天,天歌美梦成真了!
香榭丽舍大道的事情带来这么多思绪,然而天歌早就习惯了我的随时随地出神。
“对了亲爱的,”天歌继续,“我们要去法国,你说我是不是也应该学几句法语啊?你爸爸妈妈妹妹会喜欢我吗?我应该买什么样的礼物去见他们啊?”
我笑笑,“不要想太多了,他们都是很随和的人,你喜欢怎样就怎样咯!”
天歌脸色红扑扑的,眼睛亮亮的,里面的光芒告诉我她梦想成真的幸福。我感到能让一个爱自己的女人幸福,其实自己也蛮开心的,虽然我还有一丝隐隐约约的、不知来自哪里的不安心。
当我们坐到一家意大利批萨店时,还不到晚餐时间,只有一对年轻人坐在另一个角落里。若有若无的背景音乐中,有淡淡的绿色植物的清香,我们先喝杯水。天歌拿出蒂凡尼淡蓝色的盒子,翻来覆去,小心翼翼地欣赏着。
“我戴上了?”天歌问我。
我点点头鼓励她。看上去她舍不得,但是如果不戴肯定更舍不得,所以她终于还是戴上了这枚求婚指环。我突然觉得求婚应该更浪漫才对,可是钻石的光芒和天歌眼眸里的光芒互相照耀着,让我确定,这简单的求婚已经让她很惊喜。
我仔细听着天歌讲话。她跟我讲了今天在公司的事情,还给我讲了她妈妈要来的事情,她不停伸出手,看着刚刚戴上的那枚指环,告诉我,其实自己最最喜欢蒂凡尼的首饰了,不仅仅因为《蒂凡尼的早餐》,还因为蒂凡尼那种淡淡不张扬的风格。自己经过地铁站,看见有人摆地摊卖冒牌蒂凡尼时,还买过他们的东西呐。
“这是我第一次拥有真正的蒂凡尼,好喜欢啊!”天歌郑重地说,“谢谢你,帖雷。”然后又觉得不够,再讲一遍,“谢谢你,亲爱的!”
我静静微笑着听她讲话,虽然有一个女孩子喜欢史努比胜过任何珠宝首饰,但是我面前的天歌依然让我觉得这应该就是一种美好的生活:作为一个男人,给爱自己的女人带来幸福。
天色晚下来的时候,我们都有些饿了,但是很开心。
“我们吃东西吧,”我对天歌微笑着,“你想吃什么就Order什么。一切听你的!”我招手叫了侍者。今天我已经彻底决定把自己交待给天歌,是啊,既然她肯接受我的一切,我这个大龄“老”男人还有什么要求呐?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平淡生活吧。
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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