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第4/4 页)
是说他们是布列塔尼和旺代的叛乱分子,他们只是参加了德·戴索内先生指挥下的、在汝拉山地区活动的武装集团的一个支队。
法官们尽量拖延公开庭审的时间,总是希望有什么不利于被告的证据出现;他们的希望落空了。
事实上,除了国库,没有任何人受过这四个年轻人的害,而国库的不幸和任何人无关。
公开庭审不能再拖延了。
另一方面,被告也已经充分利用了时间。
大家已经看到,靠了巧妙的掉换通行证的办法,摩冈以里比埃的名义旅行,里比埃以圣埃尔米纳的名义旅行,其他人也是如此;结果是客店老板的证词乱成一团,他们的登记簿册更使人莫名其妙。
旅客们在登记簿上写下的到达时间,有的写早了一个小时,有的晚写了一个小时,替他们提供了确凿无疑的不在场证明。
法官们却非常自信,可是这种自信在证据面前是软弱无力的。其次,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公众普遍同情被告。
公开庭审开始了。
布尔监狱和法庭有内部走廊相通,人们可以把囚犯直接从监狱带到法庭上来。
尽管法庭大厅非常大,在开庭那天还是挤得水泄不通;布尔全城的居民都拥在法庭门口,有些人是从马孔,隆斯-勒索尔尼埃,贝桑松和南蒂昂赶来的,因为拦劫公共马车的事件早已闹得满城风雨,耶户一帮子的所作所为已经妇孺皆知,无人不晓了。
四个被告进来时迎来的是一片窃窃私语,这里面没有什么厌恶的意思,好奇和同情儿乎各占一半。
应该说,是他们的良好的风度引起了这两种感情。他们非常英俊,穿着入时,坦然而自信,对旁听者面露笑容,对法官虽然有时带有嘲讽的意味,但很有礼貌,他们本身的外貌是他们最好的自卫手段。
四个人中间年纪最大的几乎还不满三十岁。
首先讯问了他们的姓名,年龄和籍贯。他们依次回答:
“夏尔·德·圣埃尔米纳,安德尔-卢瓦尔省图尔人,二十四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