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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鳞放在碗中,加上葱姜蒜酱油等放在锅里一蒸,吃碗大米饭,胖知青说给个神仙当也不换。
这一发明迅速变成了生产力,桦皮屯的妇女孩子们都干起了这一行。有挣钱的道传的最快,沿江的漠河、呼玛、瑷珲、逊克一直到嘉荫县的临江农民们都学会了。江岸的村屯,家家都竖起了几丈高的晒鱼杆,对岸的老毛子不知情,羡慕中国的老百姓家家都竖起了电视天线。于毛子更神气了,成了名人。
钱爱娣喜欢于毛子,但内心深处又极其矛盾,扎根边疆保卫边疆的火热生活,在严寒漫长的冬季里冷却下来。单调无味的劳作,艰苦的生活条件使她的心开始有了凄凉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冲动变成了遥遥无期的忍耐,谁也不知道将在这大山之中度过多少时光,或者在这里结束一生短暂的生命。上海,只是做为一个概念留在脑海中。
每逢春节探亲回到这座让人留恋的大城市,漫步在黄浦江,她就像这棵大树上飘落下的一片叶子,被风吹走,再也无法成为他的一员。江岸上骄傲地走过来的情侣,使她低下了头,她发现他们在用蔑视的眼光对她说了一声“乡下人”。
钱爱娣出身资本家,虽然她没有权力享受那些学习成绩不如自己的同学们的待遇,被选进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只能插队到了艰苦的村屯。但她骨子里仍旧有着一股强烈的优越感。家里宽绰的住房,抄家时庆幸没被发现的存折,让她在里弄里的阔小姐的影子依存。
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钱爱娣置身于人烟罕迹的边疆,万一逃不出这无情大山的封锁,那也决不能亏了自己。她把眼光瞄上了外表让她心动的于毛子。高大结实、潇洒英俊的于毛子,无论是在这被人遗忘的山村,还是回到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一流的男人。这一点让钱爱娣似乎得到了一些安慰。和于毛子相好让她这飘落不定的叶子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有了寄托。这种暂时的抚慰,怎么也不能扑灭返回上海的强烈欲火,她一直在等待。
于毛子被卧虎山和科洛河造就了天生下来的朴实,肠子从来就不会打弯。他看到的世界全都是绿色,不知道什么叫五彩缤纷。城市对他的影响和印象,只是一辆冒着黑烟的绿色火车和嘈杂的人群,脏乱的街道。他爱桦皮屯,在他心目中,这里是是前世界上最美,最纯净的地方。
当钱爱娣走进他的世界里,城市的味道变了,在她身上散发出各种从未嗅到的一种气息,他们之间的交流,也许正是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碰撞,融合所带来的新鲜,让他俩相互得到了满足。
于毛子相信钱爱娣对自己感情是真诚的,自己也有能力给她带来生活上的美满与幸福。可是他们的交往,母亲于白氏的反应却极其平淡。她告诉于毛子,城里的女人图的是一时一事,逢场作戏,决不会屈身一个泥腿子,在远离上海苍凉的边塞度过她的一生。这里过去是发配犯人的地方。但妈妈又不阻止,也许是这位经历过风雨太多女人的自私吧,反正儿子是不会吃亏的。只是不想让初涉男女情爱的儿子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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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猎 第五章(5)
闪散着清冷寒气的绵绵细雨,雨点突然变大了,也密了。钱爱娣举在头顶上的伞布就像无数把小鼓槌,同时敲击着一面大鼓,咚咚咚地响个不停。
宽阔的科洛河面上被雨滴打成了筛子眼,山坡的沟壑之中,哗啦哗啦响着四面汇集来的雨水,将本来低洼不平的小路冲成一段一段,低洼处积着一汪汪的污水。
钱爱娣穿了一双大红色的雨靴在雨中跳跃,她爬上泥泞的陡坡,来到于毛子家的小院。忽地一阵风雨把她手中的雨伞刮落,雨伞沿着陡坡像风车一样被吹到了山路的草丛中,她顾不上再去捡拾,浑身上下已被雨水淋湿。
她推门走进暖暖的小屋,喊了一声于阿姨,没有人回应。掀开东屋的门帘一看,空无一人。她又扭身来到西屋,只见火炕上铺着被子,椅子上晾着湿透的衣服,于毛子曲卷在被窝里,头上扎着白毛巾,嘴唇干裂,轻轻地呻吟着。
钱爱娣伸出自己冰凉的小手,放在于毛子宽大滚烫的额头上。
烧得浑身酥软昏昏似睡的于毛子忽地觉得一阵凉意,火辣辣的嗓子就像流入一股甘甜的清泉,一双柔软清凉的小手从额头划到脸颊,电流针刺般酥酥地在全身的血管中跳动。于毛子睁开了眼睛。
钱爱娣连忙将晾凉的开水给于毛子灌下,于毛子好像又有了力量,他侧过身来,伸出毛茸茸的胳膊和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放在她湿漉漉的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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