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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喝酒做了什么得罪他的事吧。应该没有……路易好像还说过几句挺煽情的话。
什么我希望你好。
什么好的,我负责。
什么有话都可以对我讲。
什么希望你接纳我,依靠我,然后最好上了我。(脑补)
我差点被水呛到。
刘美凤:“儿子,你看这件好不?”
“……”
刘美凤:“这件呢?”
“……”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
刘氏神拳,神勇无比,冲出地球,奔向宇宙!
我,我在想什么呢。
我抱住嗡嗡直响的脑袋拼命摇。幻觉,幻觉,一定是幻觉。最近欲求不满导致满脑子奇怪的东西,先是破坏欲旺盛,现在连男人都惦记上了。不就是跟他睡过一次而已嘛,(我居然跟他睡过!)不对,连睡过都不算,那天什么都没做。
——就算,做了又怎么样?
做了就是变态。
——为什么同性之爱就是变态?
本来就是哪有为什么。
——难道叫你上路易你不愿意?
当!然!不!
……不能说不乐意。
丫长得真的太好看了,跟个小娘们似的。不过,我是喜欢女人的。上男人就算再好看也很恶心。天,我喜欢静涵啊!静涵尸骨未寒啊!纳妾也再等两天吧!
而且,知道了真正的我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还有什么资格去妄求别人的……
幼时的记忆铺天盖地而来。
——“妈妈,你看他,好可怕啊……”
——“宝贝,他就是那个孩子,以后看见一定要躲远点,记住了!”
恶魔。
我勾了勾嘴角。
将近二十年前,世人就这样界定了。
刘美凤尖叫:“你怎么表情这么吓人啊!在大街上发什么疯!”
“……”我按着眉头。刘美凤终于挑中一件大衣,拿到柜台,向我一伸手:“儿子,付钱。”
我递过卡,刘美凤刷之,向着我妩媚一笑:“好啊,我儿子能给我买衣服了。”我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收据,差点被上面的零晃晕,压抑着对刘美凤说:“刘女士,在社会主义国家生活要节俭。”
她藐视我:“哎呦哎呦,花你三万块就摆这么张脸,把存折给你,三百万,行了吧。”我瞪着她,心想我老娘怎么这么会惹我生气呢,唉。
走出那家店,奢侈品商城的大堂富丽堂皇,漏光穹顶,玻璃橱窗,大理石地面,高挑优雅的店员。远远看见一个人,有些像路易,想着应该不至于说曹操曹操到,仔细一看,不是他是谁。即使在这样的地方,他也如发光一般显眼。每次赴路易的约,我总要在他背后看一会再过去,每次看到他正脸又要再感叹一遍,看我哥们帅的,比我就差一点了。
这次也是,看了一会,我跟刘美凤说:“等我一下,看到一个熟人。”
刘女士表示鄙夷:“你熟人还有能来这里的?”其实目光早同长廊内所有雌性动物一样,扎根到路易身上无法自拔。
我刚过去,店内就闪出一位身着红色连身短裙的女士。我立即忘了要找路易,眼睛像周围女人盯路易那样盯着她。元大律师并非□熏天之辈,上路基本目不斜视,偶尔出现大面积胸脯大腿时才矜持的,礼貌的,为了满足其露的目的的,瞥上那么两眼,以示本人为正常男性。而这样看着这位女士,必然有其需要看的原因。
首先,之所以将其抬高到与刘美凤一样的地位,亦称其为女士,是因为她一定是上流社会名媛之类。完美身材,及腰棕色长卷发,融合了高贵优雅和狂野不羁的奇异气质,属于只在杂志上才能看到的罕见的大美女。其次,她比刘美凤还狠。母亲大人只提了一个三万块的袋子,这位居然提了六七只,而且看牌子,保守估计可以在市中心买一套大小适中的房子。
我盯着这万恶的有钱人,悲喜交加。
不对,她在做什么?
女人走向路易,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我茫然睁着眼睛,呼吸停顿。
路易手中已经有了两只袋子,又绅士的接过其余的,却完全不影响风度。女子比他肩膀高一些,身高匹配得十分完美,挎上他的胳膊,迈着漂亮的长腿潇洒的走猫步。
身体深处,有什么溢出来。
我大步追向二人,心中乱到不知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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