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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地本来就很脏了,泥土和砖土混在雨水里,霎时间让雨水变成黑黄色,随着雨点越来越大,砸到地上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溅起的水花和水花的高度也越来越大,大到有一些已经开始沾到伤口。
疼……钻心的疼,疼到连从小都不怕疼的我都倒吸了一口气“嘶……”,可是比疼更清晰的感受是:这么深的伤口,还弄破了血管;再加上这么脏的水的滴溅,不感染才怪。可是脚踝处的感染实在非同小可,好的话是几个月的养伤,不好的话—— 它会成为我一直热爱和引以为豪的篮球的牵绊,更严重的后果是,有可能让我以后再也不能碰篮球。
想着这些,我尝试着把受伤的腿抬高,可是却发现根本疼的无能为力,而且如果腿抬高了,血会流的更多,雨点却一点也不会减少。
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感觉,一个人在那里绝望,不但没有人帮助,甚至没有人懂——懂得一个从小到大把篮球看做和最钟爱的专业一样重要的人此刻的无助。
就是在这个时候,唯昔拉着林容从远处跑过来,虽然她手里拿着伞,也打着伞,可是却没有打在自己的头上,也不是林容的头上,而是打在了一直护在胸前的一件衣服上——
来到我面前之后,她什么都没说,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一半的衣服擦掉我脚踝的血迹和污水,然后用另另一半干燥的衣服盖住伤口,不让水流进去。做完这些,她才抬起头,问我:“疼不疼?”
疼,当然疼,可是,从她来到的那一刻,我的神经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感觉到的只是对她的惊异:她镇定,她知道应该怎么做,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而且是在没见到我现在的这个状态之前。
低头看我腿上的那件衣服——是情侣衫中的一件,她和林容总是喜欢穿一模一样的衣服。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她们都非常喜欢的一件衣服。可是现在却被她随手撕开两半,其中一半还在又黑又黄有红的污水中变得狼狈不堪,而她现在关注的问题却只是我疼不疼。想着这些,抬头看向唯昔时,她依旧在看着我,一直镇定的脸上也有了些焦急,还在等着我的回答。
于是,我摇摇头,再肯定的摇摇头,直到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抬手抹去自己脸上的水迹——不知道是汗水、雨水、泪水还是三者的混合体。
回到家,爸正好在家,所以也就用不到去医院了,包扎工作很快就做好了,可是那半件唯昔的衣服我却刻意流下来一直保存着;和衣服一起保存到现在的,还有对自己过去的反思。
上大学以来,交女朋友比换衣服还要频繁,不是因为我不专一不认真,只是实在不知道谁才是适合我的类型。所以才会一个一个的交往,再一个一个的分手,现在想想,之前的那些女朋友,喜欢的或许根本不是自己。有些喜欢的是自己优异的成绩,希望我可以在学习上帮助她们拿到奖学金;有些喜欢的是自己的长相和身材,想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还有些喜欢的只是和自己在一起时其他女孩羡慕的目光。这些人看上去都是在喜欢,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在真正喜欢我所喜欢的东西。
但是唯昔……
从小一起长大,是在一直把她当妹妹,一直没有发现她对自己也有一份特殊的关怀,更可恶的是,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潜意识里也没把她当做正真的妹妹看,不然不会在知道有人喜欢她之后明明心里气急败坏却还要装着用语重心长的语气告诉她现在谈恋爱是不对的;不然不会常常忘记给林容过生日却永远记不错她的生日;不然也不会只用眼神就能和她说话。
虽然思想越来越清晰,虽然越来越确信自己和她是相互喜欢的,可是那个时候,唯昔才刚刚读高一,对于那时候的她而言,学习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从那之后,我们之间似乎有了一种心有灵犀:都知道自己是喜欢对方,对方也是喜欢自己的,可是像是约定好了一样,谁都不去说破,谁都不去表白;但是也都把心里那个最重要是位置空出来留给对方。
听林立回忆一般把这些都讲完,凌巳轩了然的点头:“哦……是这样啊,怪不得。那然后呢?你们是怎么开始的?”
“就是唯昔高考完之后啊,第二天她来找林容要一起出去玩,我在门口等到她,告诉她林容还没起床,我带她出去玩可不可以。”林立想起当时的场景,笑的一脸幸福,惹来凌巳轩鄙视的眼神。
“然后她就答应了吗?你们去干什么了?”
“巳轩,我发现你最适合的职业不是团长,应该是娱乐记者。”林立皱眉。
“哎呀,哥,你说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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