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页)
是使用货币的吧?因为甲乙是代表人类交易的双方的,也就是说货币只能在甲乙两个人之间流动,持有货币的人是谁,对于交易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价值量流动的平衡,也就是说甲乙两个人完成这个交易最简单的方法就有了:因为商品交易使用的是电子货币,传输电子数字变动的速度,除去设备反应肯定是光速,就算达不到光速,甲乙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速度肯定也相当快,所以,甲乙肯定可以立刻把其他交易上的货币拿来使用,不说一秒之内在放回去,就是一分钟后再放回去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假设甲乙每天总共的交易额为10000克黄金,实际拥有的货币为100克黄金,也就是说这100克黄金在甲乙两个人之间流动了100次,也就是说,15分钟左右才有一次交易,这个时候,不是很简单了吗?在空闲的14分钟内,把货币拿过来使用一下,因为双方价值量流动的平衡,只要在14分钟内再进行一次交易,把货币放到对方的手上去了不就行啦?
还有,甲乙两个人可以在交易的时候,先记账,每天结束的时候结账,由于价值量流通的平衡,各个交易的价值量的数值加加减减,到最后甚至都可能不再使用货币了,直接把欠账、差额等留到第二天再交易时冲销掉,就行了。
也许有人要说,像我上面说的那样,就是使用实体货币,含有商品价值量的货币都可以实现,我们只是人类社会中渺小的一个,不可能达到那样的平衡。就像,甲到一个商店里去买100克黄金的商品,但是持有的货币只有1克黄金,这样的问题要是我能解决,那才有说服力!那么这样吧,再加上利润和各种利率以后,说服力是不是更强?很简单啊,进行分期付款,今天给1克黄金,明天给第二笔……因为是电子货币,每天从甲持有的货币中减去1克黄金就行了(而且商家可以一直监视甲的账户,一旦出现什么异动,导致哪一天不能给付,商家就可以利用我上面说的措施,例如一个监控软件,强制终止甲进行的异动)。
我相信这个解决方法,还是不能令大家信服,那么我就说说,第二个解决方法吧!这个时候就需要丙的加入,而且很是麻烦。甲乙双方中的购买方,用手中持有的商品到丙处抵押贷款100克黄金,假设半秒内完成了该次交易,然后进行第二交易,这个买方半秒后收回货币,立刻还给丙——如果因为当天没有可以进行回收货币的交易,买方用半秒的时间,在卖方这里借过来100克黄金,立刻还给丙,等到卖方需要用多出来货币的时候,直接用这张电子欠条冲销——这个时候,丙的处境怎么样?发放贷款的时间只有1秒,这个利息该怎么算?按照现今的金融体系应该是不可能收取利息的吧!
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因为人跟货币之间的关系,已经与人同身份证的关系一样,已经终身绑定,所以可以使用“反货币”(第二个方法其实已经涉及到这个东西了,不过在这里提出来有点前后不搭配,只好留到后面叙述)。
如果我上面说的办法还是不能让读者信服,那么还有第三种方法,那就是加速货币流动,这个就很简单啦,当甲拿着1克黄金到商店去买100克黄金的商品时,立刻就加快货币流动速度,让1克黄金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100克黄金:电子货币的时代,肯定有很多虚拟商品,假设A就是这样的一个商品,而且刚好值1克黄金,而乙是专门生产A的,于是甲先用1克黄金在乙这里买下一个A,然后转手卖掉,获得利润B的情况下,甲手中的货币就变成1+B,然后在一段时间内快速买卖,让B累积到99克黄金就行了——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种方法,恰恰相反,甲没有获得任何利润,卖掉的价格还是1克黄金,不过甲刚开始是一分钟之内买卖一次,经过十多分钟的经营,缩短为一秒钟买卖一次,不久再缩短到秒买卖一次,并与乙形成“货卖掉后再给钱”的合作关系——甲手中的货币流动状况就变成——每秒钟的收入与支出都是100克黄金。这个时候,甲向乙提出对商品A的买卖进行合并,一秒中一次买100个,然后在这一秒之内卖掉100个,我想乙肯定是不会反对的,这一秒不行,下一秒再申请,直到乙答应——也就是说甲在一秒钟之内,有那么一刻是持有100克黄金的了,如果甲再把买卖合并成一分钟买一次货,那么有一刻就持有6000克黄金了——甲从这6000克黄金里拿出100克黄金在商家这里买下那100克黄金的商品。如果能在一分钟内用花掉这个商品并挣回100克黄金,补上就行了。或者干脆不补,借口还有存货100个,卖掉再给。还是不行的话,购买的时间合并成十分钟,那就变成6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