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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45岁的杜甫来应该说是吉星高照了。任职命令下达之后,因为中国地震局的工作还没有结束,所以他要把中国地震局的扫尾工作完成之后才能赴任。这个期间,上级领导交给他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拿30万元准备给中国地震局领导装修房子。
2001年下半年,中国地震局最后的一批福利分房开始了,分房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副主任杜甫来是最忙活的人之一。怀着新官上任前的喜悦,杜甫来决定在中国地震局“站好最后一班岗”。
分房工作结束之后,杜甫来的一位领导把他叫到办公室说:“最近局里给局领导们分了房子,但都是毛坯房没法住,有人曾向我建议,给新分房的局领导做简单的装修,据说其他部委也有这样做的。这件事情打算安排你来负责,但这事在国家局办怕影响不好,你马上就要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了,可以随着你下到北京局一笔钱,如果定下来给国家局的领导装修,就从北京局的这笔款中出钱,如不能装修用,就算给北京局一笔经费,支持你杜甫来的工作嘛。”
对于领导的指示,作为办公室副主任的杜甫来自然是不敢打什么折扣。再说,带着上级的下拨款赴任,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惯例”,对新任的官员而言也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中国地震局领导不用这个钱了,自己到一个新单位当副局长,有这笔钱用起来也方便。况且杜甫来被任命为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之后,他分管的政务、地震应急救援、后勤服务、基建、工会与老干部工作,与在中国地震局的工作差不多,只不过由部下变成领导而已。
2001年11月,杜甫来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2001年12月13日,中国地震局计划下拨给北京市地震局基础改造专项维修款30万元。
这30万元到账之后,杜甫来跟主管计财处的副局长打招呼说:“我从中国地震局带来了30万元专款,这笔款子由我使用。”因为北京市地震局此前经常接到中国地震局下拨的专项或课题经费,一般也都由负责该项目的人员使用,所以这位副局长把这30万元由杜甫来使用的情况告诉了计财处处长,并在中国地震局2001年计划项目表上30万元旁边注明“杜局管理”。
按北京市地震局的惯例,专项经费、课题经费,虽由专人使用,但大笔的支出则应由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而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金、支票、转账等经费支付2000元以上,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局管经费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出。但是,分管计财处的那位北京市地震局的副局长并不知道杜甫来拿这笔钱的用途,他“不方便问”,杜甫来也从未跟他说过。
明修工程,暗度陈仓贪墨30万
2001年12月13日拨款计划下达几天之后,中国地震局的那位领导就跟杜甫来打招呼说:“因为别的单位没有用公款给领导装修房子,我们没有找到给局领导装修的依据,这30万元不能用于装修了,你们北京市地震局就作为经费留用吧。”杜甫来一听,自然是喜上眉梢,他高兴地说:“谢谢领导关怀。”
在此前后,那位中国地震局的领导既没有和北京市地震局的任何领导就该款的情况打过招呼,也从未说过这笔钱归杜甫来使用。因为那位领导觉得,既然是下拨的款项,北京市地震局如何使用,他就没有必要过问了。
这笔钱成了上边不说,下边不问的钱。也就是说,这笔趴在北京市地震局账上的30万元,除了杜甫来之外,别人谁也不知道用于哪方面的支出。
这个时候,区区30万元变成了杜甫来面前巨大的诱饵。他侥幸地以为,自己带来这30万元既然上下都没有通气,自然就应该归自己支配。但是,杜甫来并不想把这笔钱用在公家身上,他想一口吞下这笔钱。他认为,自己带来的钱,就应该自己“花”。
30万元趴在账上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必须尽快把钱“花”出去。怎么顺理成章地“花”这笔钱呢,杜甫来很快想起个体包工头傅老板,这个傅老板挂靠在一家建筑公司,曾在中国地震局做过一些装修类的小工程,跟杜甫来打过几次交道。
2001年底,杜甫来把傅老板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让他做个30万元的工程预算和合同。杜甫来说:“马上到年底了,中国地震局下拨了一笔钱,年底花不出去的钱中国地震局就要收回了。你做个30万元房屋翻修方面的预算,我把钱汇给你,你再提出来给我,至于活儿怎么干,明年再说吧。”随即,杜甫来跟傅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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