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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鸦片走私商。他虽然叫这样一个带老头味道的名字,其实不过三十来岁,尖尖的脑袋,长着一双狡猾的眼睛。他虽然自以为很机灵,但过去已被抓过三次。每次都挨了“杖”刑,屁股被打得皮开肉绽。
对鸦片犯的刑罚,以前规定最高为“杖”一百。可是,现在正赶上严禁论高涨,对恶劣的烟犯处以重刑。尤其是因为中央督促很紧,为了向上面报告,往往也用重刑来惩罚烟犯。
何老近是个微不足道的小烟犯,不了解天下的形势。他心里想,这次是第四次,说不定杖一百过不了关,但最坏也不过是两三年徒刑。
可是这次却判了“绞首刑”。这样做是为了杀一儆百,同时又可以作为严惩的事例向北京报告。这个何老近,这一下可大大地丢人现眼了。
两广总督命令南海县当局,对这个“重要烟犯”的处刑要发挥最大的作用。意思说,不声不响地处刑达不到杀一儆百的目的,要尽量大张旗鼓地进行。
南海县的知县向县丞传达这道命令时,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鸦片是洋人推销的,元凶是洋人。我们要杀一儆百,让老百姓看固然很重要,但真正说起来,还必须让洋人看。”
县丞是辅佐知县的正八品官。他把行刑的典史叫来说道:“要尽量在夷馆附近处刑。”
县里捕捉犯人的巡检是从九品官。而作为狱吏的典史,不入正从九品之列,俗称“未入流”,不过是一个属僚,大体相当于军队中的下士官。这位典史把“夷馆附近”定在夷馆的门前。
花园(2)
十二月十二日(阳历),南海县典史坐上椅子,带着十二名戴红缨帽的营兵,来到了临时刑场。绞首台搭在美国公园的中央,正好冲着瑞典馆的门前。
典史轿子的后面跟着一辆囚车。囚车里载着死刑犯何老近。他的脖子上缠着七尺长的铁链;脚上带着铁镣。何老近吓瘫在囚车里,当营兵把他从囚车里拖出来时,被花园里的外国人看到了。他们赶忙跑进夷馆里去报告。
从夷馆里跑出约七十名外国人,向典史抗议。典史已经悠然地坐在广场上的一张桌子前。这是官座,一个营兵站在他的身后,为他打着一把带长柄的遮阳伞。
外国人中有一个在美国帕金斯商会(旗昌洋行)工作、名叫威廉?汉特的青年。他质问典史说:“把散步场当作刑场,这太不像话了。有正式的刑场,应当在那里执行。”汉特是马六甲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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