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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和,不由咧嘴一笑道:“好!这衣服就归我了。”
他拍了拍李庆安的肩膀,点点头道:“兄弟,你若是胡人,我肯定会把你当做是突骑施探子一刀砍了,不过既然你是汉人,那就留下吧!做孙马头的副手,从明天开始,干活赚粮食来养活自己。”
第二章 难掩金色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远方是皑皑群山,耳畔风声呼啸,他兴致高涨到了极点,不由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在离戍堡还有十里时,他渐渐地放慢了步伐,在戍堡已经呆了一个月,他已完全恢复了体力,同时也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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