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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是故意让他难堪了。虽然刚才演奏的时候他听到了乐曲的名称,但是很遗憾的是,现在他完全忘记了。身边的同学急忙地提醒他:“是致爱丽丝。”
“挚爱历史?”弥加觉得这乐曲的名子好奇怪,他似乎从没有听过。迈克·杰克逊到是有一盘专辑叫《历史》,不过他不太喜欢摇滚,所以没有听过。
“不是……”好心提醒他的同学被弄得哭笑不得,看着强森的眼光指向自己,那同学不敢再提醒他第二次。
丹佛停下了音乐,他抬头看向那个破坏了他的兴致的家伙。弥加长得非常英俊,又有一头纯色的金发,在人群中显得相当突出,如果不是他一直带着那种极具亲和力的微笑,他极可能成为被人们恨又被人们爱的极端对象。
“老师,是挚爱历史。”弥加朗声回答。丹佛差点没被呛得吐血。刚开始看到弥加的时候,他觉得弥加是个漂亮的男孩,觉得他的金发很美,可以作为他谱曲的灵感,但是接下来,几乎是音乐白痴的弥加让他大倒其胃,就算他不知道这首曲子,也不该这么胡诌名字,既然对音乐如此贫乏,那还来上什么音乐发展史!
强森的脸色气得发青,不管怎样他也不希望在他的课上学生闹这样大的笑话,他要惩罚他,同时又要让自己有台阶可下。可是弥加太不合作了,竟然连曲子的名字都答不上来。还说成“挚爱历史”,换作那些挚爱历史的人来听了,也许个个都得上演精神崩溃。
弥加很俏皮地笑了笑。反正心里早已经知道后果,答不答对都一样。眼睛一瞟,他看见了与强森老师一样面色铁青的丹佛,才想起来,这是他拿来做素描的模特,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认真去观察过丹佛的模样。毕竟,他弹琴的动作更有韵致,更吸引人——虽然在描摹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丹佛的不足。弥加很理解,丹佛作为一个热爱音乐的人,听到自己这番话气得想揍他是非常自然而正常的。
强森什么也没有说便挥手让他坐下。本来这一门选修只要上了课就能过关,但是违反了强森先生的课堂纪律,恐怕只能得D了。呜呜……一句话毁了一门课。
丹佛有些冒火,但是看着强森比他还要铁青的脸,他倒也不觉得太生气。反正这金发小子这门课是肯定完蛋了,还不如不上课,下学期把学分补修上来就成。弥加叹了口气坐倒,如果要有个性,他现在就可以拿着书本走人,但是他没有。好容易找到一个有趣的模特,他是不会轻易地放过的。身为热爱绘画的人,他与丹佛一样,非常执着。
看他仍然坐在座位上,丹佛忍不住熄火了。毕竟音乐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既然他也知道自己不对,想想他毕竟选修了这门课,丹佛也就释然了。人对人太苛求的话,只会让自己心情不好。拿别人的罪过折腾自己的事情,丹佛是不会做的。
下课了之后,弥加忍不住长吁短叹。都已经在这个教室坐了五次了,学分居然被当掉,好窝火。旁边的同学安慰他道:“别丧气了,你正好有更多的时间画画啊!学分大不了下个学期再修嘛。”
“呜……你就不要再打击我了。这课我还是要上的啊!”弥加看了纸上那弹跳着的胳膊一眼,哀叹起来。同学似乎明白了他的理由,轻声笑道:“你要把那个弹琴的当作你的模特儿吗?那你何必上这堂课?你直接去请他当你的模特儿就好了。”
“嗯?”弥加惊讶地抬头。那同学以为他不明白,便解释道:“当模特儿是要钟点费的,只要你肯付钱,也许他连人体模特儿都会肯当的。”
“他不会肯当模特儿的,而我也只对他的胳膊感兴趣。”弥加挑剔似地挥了挥手,“事实上他绝对不可能成为一个完美的模特儿,如果他对自己所终爱的音乐都不能尽兴投入,当模特儿更容易僵硬而不自然,这样的模特儿是没有力量引发任何的灵感的。”不等那同学明白过来,他指着自己所临摹的丹佛的右臂道:“你看出来了吗?弹琴者的右手是将音乐的情感释放出来的开关,力度、角度都会使音乐的节奏产生轻微的变化,我是不知道这种变化对于音乐来讲有什么影响,但是作为模特儿,只要有一点点的走神,那么动作就会失去美感而变得僵硬,毫无生气。”
正当弥加口若悬河般地发表高谈阔论时,丹佛的脸色阴沉到了极点,他从来不容忍同学对音乐的指责和苛评,他觉得身为音乐的爱好者,应该热爱音乐的每个部分,哪怕是一首蹩脚的乐曲,只要用了心,必然有其发光的地方。他可以容忍外系的学生对音乐的指责,因为欣赏者的口味常常是变化的,不可预知的,无道理而挑剔的。但是他不能容忍一个音乐白痴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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