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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他出现的尚算频繁,因为嘲弄我的新鲜感太过有趣,一年后,他已经鲜少登门,若是自我安慰的话,可以用他如今分担了家族大部分事物太过忙碌来开解。然而事实已经摆在面前,绝无可能忽视——对我的这种嘲弄和折磨已经让他失去任何新鲜感,过不了多久,他将不会在私人时间跟我有更多的接触。
他还喜欢买东西送给我,都是昂贵的,质地不同却名称总是一样的——链子。
各式各样的,不同名贵材料制作的男士项链,挂在脖子上,对别人来说是财富的象征。
然而对我,拴着,像是套一条狗。
他还强迫我穿耳洞,用那种简易的打洞器。
一口气就在左耳上打了五个,耳垂上两个,耳骨上三个。我捂着耳朵,血流的满手都是,他最终兴味索然,随手扔掉手中的打洞器,说了一句话:“无聊。”
等到耳朵上的伤口愈合以后,他对S…M产生了兴趣,将绝不会在用来怜惜的男朋友身上的各种方式,在我身上一一试个便。最终,他还是失去了兴趣,说:“无聊。”
因为我从来不反抗,面对他的时候,从来不吐一个字,从来不,即便是他在我耳朵上连续打了五个孔,用跳…蛋将我弄得死去活来。
他只是想折磨我而已,用各种新奇的想法来付诸实践。
我忍受得了,只要能碰触到他,在一切进行完后,可以抚摸着他线条优美的背——这种感情是不是有点变态,我知道我是变态。
但我中毒已深,难以自拔。
………
因为在一栋写字楼的关系,见到于隙荆也是经常的事情,每个星期五下午,于隙荆都会来找于临安。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于隙荆跑错了楼层,在楼道里大声喊于临安的名字,被不清楚情况的保安揪着要赶出去。
那一幕何其相似,乍一看,恍若隔年,其实已是好几年的事情了。
于隙荆长大了不少,原来那种宛如童话般的漂亮已经毫无踪影,开始凸现出英俊的五官来,尽管他的礼仪如同几年前一样,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那毫不伪作的天真总是让人喜欢的。
告诉于隙荆于临安所在的楼层,他便感谢着走了。
他还记得我,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曾与于临安共事。他已经不像是几年前那么羞涩怕生,谈吐已经很不凡了,交谈两句就显的很热络一样。寒暄片刻,他便去找于临安。
我知道这一切也仅止于寒暄,我也不过是偶然碰见他,在以后的星期五,他自然不会来我这里闲聊的。
于临安已经大学毕业,按理来说早该陪着于隙荆去国外,于隙荆说自己喜欢国内,而且也不希望于临安为了自己放弃理想,这事也就作罢了。
多么深的兄弟情,尽管不是亲的。
我也只有羡慕而已。
于临安也仍然在同储冰卿卿我我,他对储冰的眼神,像是要爱他一辈子似的。
为什么我就遇不见这样的人。
时间源远流长,向着死亡走进,或许这样说不吉利,那就是向着我的四十岁迈进。
于家似乎意识到了来自于临安的威胁,开始将保护的密不透风的于隙荆带到各种场合,希望为亲血缘多挣得支持,将于临安的势力压倒。只可惜于隙荆扶不上墙,一心沉迷于自己的艺术专业,参加社交场合时,我不止一次看见他手上的颜料,他也总是漫不经心的,还曾当着众人的面,不小心打碎了一支郁金香杯。
于临安离他所要的越来越近,然而在众人面前的微笑依旧谦逊而卑微。
同于隙荆一样,于临安是这个交际圈子的宠儿。
只不过于隙荆的受欢迎是因为他单纯可爱,这种“因为”毫无战斗力,也毫无说服力,只可做为华丽的羽毛,锦上添花而已,没有用处。
在这段时间,周世程渐渐在N市停留的时间变长了——我以为他会因为这是周江去世的城市,而使他对之敬而远之,却不想慢慢的,他竟然开始将工作重心转移至这里。在周江去世半年后,重新见到他,他的变化却不大,已然恢复儒雅商人的作风,优雅从容,不再市侩。倒是我,吓了他一跳。
“怎么,工作当真辛苦,把你劳累成这个样子?”他拍着我的肩膀,笑。
我倒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太多的精力揽镜自照或顾影自怜。
不过在看见我脖子上露出来的半指宽的金链子,又称赞我两句,“什么时候也懂得收拾自己了?这链子不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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